中新河北网保定3月16日电(高欣华)保定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16日透露,2012年“四侨”考生中()加分认证工作已开始,请考生在规定日期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侨务处办理身份认证,逾期不再受理。 按照《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省内子女、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以上简称“四侨”考生)参加普通中考、高考及()的,给予总分增加10分的照顾政策。 按照河北省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要求,市政府外侨办从即日起到4月15日受理“四侨”考生身份认证,初审并统一报送省外办复审,经查合格后进行公示,由省、市外侨办按规定分别给考生出具《“四侨”考生身份证明》。考生在规定期限内,未交验相关证明或未进行公示的,录取时不予照顾。 (中新河北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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