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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南科大45名学生没有参加高考报名或者错过报名时间是不可以参加高考的。退一步说,即便把他们算作“高中生”或者“复读生”,符合高考报名的这个条件。但是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申请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须在其户籍所在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招委会)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报名”。而据《华西都市报》报道,2011年5月,校方向他们宣布了这个消息。如果他们报名了,显然不应当是5月份才知道参加高考。因为广东省2011年普通高考报名早在2010年12月20-26日就已经完成了。没有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是不可以参加高考的。 3。在深圳专设考场组织不同户籍考生高考涉嫌“异地高考”。很明显,无论是来自去年报考中科大少年班的学生,还是成百上千仰慕南科大而来的全国高三学生,都是来自全国不同户籍的学生。根据《关于做好广东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招〔2010〕24号),报考条件要求是具有广东省常住户口的居民。并且特别明确,“高中阶段户口由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组织他们在广东省深圳高考是否涉嫌“异地高考”?难道教育部迟迟无法解决的随迁子女高考问题在深圳可以提前“解冻”? 4。他们参加高考,唯独不能填报南方科大志愿。据《华西都市报》报道,有两名同学向记者证实,学校已向大家“交底”,考试只是“走一个程序”。 尽管不会为45名学生单独出题,但是考试的成绩“只作为参考”,不会对大家有任何影响。对他们的录取率是100%。可是,南方科大2011年并没有列入教育部的招生计划呀?事实上,今年教育部公布的2011年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作为中国高校改革“探路者”的南方科技大学最终并未进入。因此也不可能列入统招计划。这些考生即便是参加了高考,也只能在统招计划内填报志愿。他们填报哪所大学都行,唯独无法填报南方科大。那么,南方科大如何保证“100%录取”? 因此, 按照教育部的说法,45名南科大学生不参加高考,则不“合法”。可是,如果他们参加高考,更不合法。教育主管部门指定法规的时候都是在想让别人怎样遵守,而没有认真想一想自己首先要遵守自己设立的法规。 后来晨雾从《南方人物周刊(微博)》关于朱清时的一篇文章中十分欣慰地获悉,朱清时老先生读到晨雾的文章 《南科大学生参加高考就变“合法”了吗?》,并把晨雾的这篇文章看作是一件有利于他的“理论武器”(见《朱清时和45个学生的背水一战》)。 本条新闻入选原因: |
[发布者:yez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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