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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飞君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在日前公布的《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未来5年,广东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人事管理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其中引人注目的一项措施就是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试行聘任制公务员制度,增强公务员管理的弹性。 一直以来,由于公务员能上难下,缺少危机感,助长了一部分公务员滋生出懒惰、不思进取、官僚习气严重等弊病。这不但使公务员队伍日益臃肿,也使得政府工作效能饱受诟病。而同时,高福利高保障的公务员待遇成为年轻人就业的首选。君不见,一年一度的“国考”(国家公务员考)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竞争激烈程度甚至超过高考。广东省实行公务员聘任制,对公务员实行合同管理,端掉的不仅是“铁饭碗”,还将打破公务员体制“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的弊端,激活了公务员体制的活力。 公务员聘任制,始于西方国家,又称政府雇员制。上世纪80年代以后,西方掀起“新公共管理运动”改革,以其改变传统的文官制度带来的官僚作风,将一些公务员的职位实行合同聘用。在实施过程中,两种身份并存还涉及到聘任制的设计和操作,也有部分局限性。所以英国的政府雇员制,一般限于一些专门人才,聘用的范围不涉及具有决策职能的职位,而是针对一部分负责执行的官员。 广东省在引入聘任制公务员时,铁饭碗依然存在。新人新方法,老人老方法。两种身份并存,实际是两种用人制度并存。结果也会产生两种不同的走向:一种是鲶鱼效应,引入新人,实施负激励,激活员工队伍;另一种是青蛙效应,将青蛙放入温水逐渐加热,最后青蛙在舒适中再也无力跃出。如果双轨制用人不能辅以相应的评价、激励机制,需要警惕青蛙效应的产生。而更需要注意的是,要提防个别单位、部门以聘任公务员为名,为任人唯亲大开方便之门,而让有真才实学者被聘任制束缚。 因此,在制度设计上,无论是聘任公务员的范围、条件、程序,还是聘任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乃至人事争议的仲裁及司法救济等,都需要相应的规范和监督机制。聘任制公务员的考核和绩效挂钩,在双轨制下建立公平的考核体系。同时,参与考核评议的主体,除了政府部门和上级机关之外,还需要有公众、各部门的服务对象等加入,增加考评的可信度,给公务员们带来真正的激励和压力。只有这样,公务员才能越来越多地还原 “职业”的特性,还原一个职业本应有的活力、动力和压力,用灵活的用人和退出机制,促使公务员队伍的服务工作与社会更好地对接。 |
[发布者:yez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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