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辽宁师范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 (1)在辽宁师范大学黄河路校区(具体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办学的专业有: 教育学类(师范)、心理学类(师范)、日语(师范)、日语(国际贸易)、法语、俄语(师范)、俄语(国际贸易)、英语(论坛)(师范)、英语(国际贸易)、英语(翻译)、英语(英意双语)、行政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师范)、政治学与行政学、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类、图书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数学类、会计学、化学(师范)、应用化学、药学(药物化学)、物理学(师范)、电子信息工程(应用电子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地理科学(师范)、地理信息系统、水文与水资源工程、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工商管理类(国际工商管理)、工商管理类(中外合作办学)(国际工商管理)、体育教育(师范)、体育教育(特殊体育教育)(师范)、社会体育、运动训练、美术学(师范)、艺术设计(平面设计)、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综合绘画)、艺术设计(多媒体影像设计)、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音乐表演(舞蹈编导) (2)在辽宁师范大学西山校区(具体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柳树南街1号)办学的专业有: 汉语言文学(师范)、对外汉语(师范)、广告学、新闻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动画与游戏软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日语强化)、电子信息工程(广播电视工程)、教育技术学(师范)、数字媒体艺术、历史学(师范)、博物馆学、旅游管理、旅游管理(饭店管理)、法学、法学(经济法)、法学(法律与电子法务)、生物科学(师范)、生物技术、环境科学、动画、艺术设计(影视美术)、音乐表演(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影视音乐)、广播影视编导 (3)在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具体地址:辽宁省铁岭市凡河新区黑龙江路45号)办学的专业有: ①两年制专升本专业:汉语言文学(师范)、英语(师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对具有辽西北五市(朝阳、铁岭、阜新、锦州、葫芦岛)户籍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进行定向招生,其中蒙师定向招生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8人,英语(师范)专业2人,共计10人] ②四年制高中起点统招专业: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 (4)在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地址:辽宁省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14号)办学的专业有: ①两年制专升本专业:特殊教育(师范)(在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定点招生) ②四年制中师升本专业:小学教育(师范)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学习年限: (1)专升本的汉语言文学(师范)、英语(师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特殊教育(师范)专业学制是2年,在校学习年限2年。 (2)除上述专升本的专业外,其他专业学制均为4年,在校学习年限3-6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语种要求 1、英语(师范)、英语(国际贸易)、英语(翻译)、英语(英意双语)、法语、工商管理类(国际工商管理)、工商管理类(中外合作办学)(国际工商管理)、对外汉语(师范)专业只招英语考生。 2、日语(师范)、日语(国际贸易)招日语、英语考生。 3、俄语(师范)、俄语(国际贸易)招俄语、英语考生。 4、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三、男女生比例要求 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只招女生,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只招男生,其余专业对考生性别无限制。 四、专业设置及学位授予门类
五、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1、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辽宁师范大学“专升本”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师范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2、辽宁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工商管理类(中外合作办学)(国际工商管理)专业的学生修满学分,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师范大学和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的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师范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和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商科学士学位证书。 六、学费收取及扶困助学措施 1、学费收费标准: 按照辽宁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宿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措施: (1)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设立特困补助基金 (3)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4)设立社会团体、个人资助基金 (5)设立优秀特困学生奖励基金 七、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学 辽宁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工商管理类(中外合作办学)(国际工商管理)专业是辽宁师范大学与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联合办学的专业,教学采用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教学体系,课程以英语授课为主。四年全程在国内学习,也可在二年级课程结束时,GPA成绩不低于2.5分者,自愿申请去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继续后两年的学业,毕业时,修满规定学分,GPA成绩不低于2.5分可获辽宁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和管理学学士学位,同时获得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商科学士学位(Bachelor of Science in General Business)。 八、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102%。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我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有完全的法律行为能力,要求男生身高160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55厘米以上,且有较好的普通话基础。 (3)报考旅游管理、旅游管理(饭店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在170厘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5厘米以上,身材匀称,且有较好的普通话基础。 3、录取办法: (1)在综合考查考生德、智、体等水平的基础上,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其他志愿。工商管理类(中外合作办学)(国际工商管理)、工商管理类(国际工商管理)、在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学的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专业只招有志愿的考生。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对于同分数的考生,按相关科目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报考英语(师范)、英语(国际贸易)、英语(翻译)、英语(英意双语)、法语、对外汉语(师范)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成绩110分(含)以上;报考工商管理类(中外合作办学)(国际工商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成绩100分(含)以上;报考工商管理类(国际工商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动画与游戏软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日语强化)、电子信息工程(广播电视工程)、教育技术学(师范)、数字媒体艺术、电子信息工程(应用电子技术)、地理信息系统、旅游管理、旅游管理(饭店管理)、物理学(师范)、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地理科学(师范)、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数学类、会计学专业的考生要求有较好的英语基础。 (2)艺术类录取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黑龙江省、山西省美术类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美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辽宁省、湖北省、山东省美术类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美术专业统考(联考)且成绩合格;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山西省、吉林省音乐类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音乐类相应专业方向考试且成绩合格;辽宁省、河北省、湖南省音乐类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相应专业方向专业统考(联考)且成绩合格;黑龙江省、山西省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影视编导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相应专业方向考试且成绩合格;辽宁省、湖南省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影视编导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相应专业方向专业统考(联考)且成绩合格。考生符合所在省艺术类投档要求且外语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报考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外语成绩要求50分(含)以上]。各专业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美术类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2+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学(师范)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类专业: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①体育教育(师范)、体育教育(特殊体育教育)(师范)和社会体育专业的录取办法: 考生须参加辽宁省招考办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文化成绩须达到辽宁省体育类高考(微博)控制分数线。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体育成绩×4+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面试成绩作为重要参考)。 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办法: 考生须经我校组织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并须通过辽宁省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审核和水平测试,高考成绩达到辽宁省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达到国家颁发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一级以上的考生,我校自行组织对其进行文化考核,对考核合格者报请省招考办批准后决定是否录取)。 ③运动训练专业考试方式及录取办法: 考生须体检合格,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按考生的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及文化成绩(30%)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在我校招生的项目中,对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和其他项目国际运动健将称号的运动员(含退役运动员),经本人申请,我校将依据国家体育总局等六部委文件(体人字[2002]411号)的规定,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可免试进入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学习。 4、对加分、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有加、降分及优先录取的考生,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九、其他说明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试、复查,复试、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试、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1-82158993 传 真:0411-82159880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 辽宁师范大学招生办 邮政编码:116029 网 址:http://zsb.lnnu.edu.cn 或www.lnnu.edu.cn 辽宁师范大学 2012年4月9日 |
[发布者:yezi] | ||
相关阅读:
·上海金融学院2012年秋季招生章程
·上海外国语大学2012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2012年上海海洋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华东理工大学2012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哈尔滨工业大学2012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