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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政审和体检 考生的政审和体检,按教育部、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九、录取方法 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自治区招生办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各专业分别划线录取。各专业划分办法:专业课成绩按60%计入总分,文化课成绩按40%计入总分,两项成绩相加,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其他招生录取条件详见《内蒙古师范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十、复查 为确保新生质量,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招生联系电话:6622557、6622124、6622334(教务办公室) 招生考试监督电话:(0471)4392514、4392529 中国美术高考网备注: 内蒙古师范大学民族艺术学院成立于2010年4月17日,是内蒙古师范大学具有民族特色和发展潜力的二级学院。按照“公办民助”的模式,由内蒙古师范大学和内蒙古兆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共建。 民族艺术学院鲜明的特色是强调产、学、研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和办学特点,尤其是在国家少数民族地区建设及发展的关键阶段,民族艺术学院始终注意将教学工作与社会需要相结合,在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创作能力。特别注重加强学生的实践教学,引导学生关注民族文化艺术、关注生活,鼓励学生面向市场,提高动手实践能力。 民族艺术学院目前设有美术系、音乐系和北方少数民族美术研究所,有民族服饰、民族工艺、壁画艺术与保护和音乐表演4个专业方向。2010年9月第一批223名新生走进了内蒙古师范大学民族艺术学院大门,他们将是内蒙古民族艺术的开拓者。 我院继承内蒙古师范大学优良的办学传统,依托师范大学优质的教育资源,在教育教学、招生就业、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及校园环境建设等方面,高起点运作、高水平发展,力争将民族艺术学院办成内蒙古自治区民族艺术高等教育的奇葩。 |
[发布者:yez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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