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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名与考试时间
六、考试科目
七、成绩考核与划线 1、成绩计算办法: 专业成绩总分500分,各专业分值具体分配如下: (1)汉语授课的音乐学、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专业考试400分,音乐综合考试100分(视唱40%,听音40%,乐理20%); (2)蒙语授课的音乐表演(内蒙古民族民间音乐)专业:专业考试400分,音乐基础素质考核:100分(视唱40%,模唱60%) 2、 划分办法 各专业中的专业成绩达到标准以上者,汉语授课的音乐学、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统一划线,具体专业在高考(微博)填报志愿时选择;蒙语授课的音乐表演(内蒙古民族民间音乐)单独划线。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办规定,2012年不再向考生发术科考试合格证,请考生于5月18日后,登陆www.nm.zsks.cn查询术科合格情况及考试成绩。 |
[发布者:yez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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