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招生办)、东南大学(招生办)、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艺术特长生测试结论为“优秀”的考生中择优选拔我校艺术特长生候选人。入选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五、录取政策 凡需享受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政策的考生、须在高考(微博)填报志愿前先与我校签订协议,正式录取后必须参加我校东吴艺术团的各项活动、修满东吴学生艺术团的相关艺术实践课程学分等。 我校将依据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对符合我校招生章程规定的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要求的考生,将根据我校校园文化建设需要、所有报考考生的高考成绩及志愿等具体情况择优录取,录取考生根据各人志愿将安排在我校除七年制(本硕连读)专业以外的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六、监督机制 1、学校纪检部门对艺术特长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2、学生及其所在中学等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齐全。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权利。 七、联系方式 网址:http://zsb.suda.edu.cn邮箱:zsb@suda.edu.cn 电话:招生办公室:(0512)67507949、67507943、67507942(传真) 地址: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邮编:215021 八、其它 1、本实施办法如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则以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2、本招生简章由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发布者:yezi] | ||
相关阅读:
·南昌大学2012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中国海洋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苏州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河南理工大学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延边大学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