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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在线讯 中国药科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是我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批准,中国药科大学2012年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根据教育部及各省(区、市)关于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培养需要,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领导机构 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具体工作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生对象 具备2012年高考报名资格,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的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 (一)具有教育部规定的保送资格的考生。 (二)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二等及以上奖项者,或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两次及以上者。 (三)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中小学电脑制作等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及以上奖项者;或经学校自主选拔录取专家组认可,在我校学科专业领域内有突出表现和培养潜能,且获得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论文等)者。 (四)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创新英语大赛"(《高校招生》杂志社主办)获得优胜奖者。 (五)具有文学、写作等方面的才能,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及以上奖项者,或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两次及以上者。 (六)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者。 (七)在思想道德方面有突出表现,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者。 三、招生计划 我校本科招生计划数的5%。(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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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yez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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