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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8日发布消息称,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日趋严重,侵权领域正由广域网向高校网吧局域网延伸。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统计显示,2005年至2010年该院共受理著作权案件449件,其中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96件。从各年度受理案件数量及比例来看,2010年1至11月,该院受理的45件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约占著作权案件总量25%,占比比2005年增长近10倍。 “网络的无地域性、适时性以及海量信息为公众获取信息、阅读书籍以及观看电影等带来诸多便捷,但也同时被某些人利用,致使网络著作权侵权现象正日益严重。”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赵志强介绍,自2009年起,著作权人将维权领域转向局域网,尤其是网吧局域网和高校局域网。 数据显示,2008年至2010年,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起诉网吧侵犯著作权的案件40件,起诉高校局域网侵权的案件4件。 2009年,某版权代理有限公司与涉案作品的作者发现,重庆一大学局域网的图书馆电子阅览系统可在线阅读《龙行仙人(上)》等作品,遂将大学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查明,该电子阅览系统显示的数字资源系北京某数字技术公司提供,大学不能对数字图书馆系统进行修改。法院因此判令北京某数字技术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大学不承担赔偿责任。目前,涉案作品已经从该校的电子阅览系统中删除。 赵志强说,使用电子资料数据库已成为越来越多的大学图书馆以及研究机构充实资料收藏的一种方式,因此建议局域网所有者规范使用和管理局域网,在局域网上上传和传播作品的一定要获得著作权人的合法授权。 |
[发布者:yezi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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