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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说老师惩戒学生要适度 对于学生没有考好就罚抄书,市教科院副院长王纬虹认为,教育中适当的惩戒是必要的,但是要把握好分寸和尺度,不能伤害孩子,又要达到教育目的。 王纬虹说,我国严禁老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果老师主观意识里没有恶意,只是希望通过教育手段教育好学生,并且惩戒手段没有过激过度,就不存在体罚。 王纬虹建议,家长、学生、老师之间应该相互理解、相互沟通,才能在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中让孩子健康成长。 据了解,我国《义务教育法》中规定,禁止老师打、骂学生,或罚站、罚跑、罚抄书、罚劳动、停课或采用冷言冷语实施心罚等变相体罚,以及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首席记者 李伟 实习记者 吴娟) 老师处罚学生怪招 ●评选“课堂影响之星” 浙江省乐清市某民办高中高一(6)班,为了让学生遵守课堂纪律,班主任制订了这样的“班规”:评选“课堂影响之星”1至5名,第1名罚50元,第2名罚40元,第3名罚30元,第4名罚20元,第5名罚10元。 ●罚说10遍“我爱老师” 台湾省台南市黎明中学初三女老师陈丽珠,若学生有违规行为,不仅掌掴学生、剪学生头发,还要罚钱当班费,甚至罚男生趴在教室走廊窗边说10遍“我爱老师”。 ●冬天光屁股罚站 2010年6月,台湾省宜兰黎明小学特教班江姓女老师,将一名6岁女生关在厕所,又在冬天罚尿裤子的男生光屁股罚站。江后来被解聘。 |
[发布者:yezi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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