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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原因使得一个血气方刚的老师要下跪向学生道歉呢?谭老师说,促使他这样做的有几个原因。在前一天学生做检讨时,那个和他起争执的学生对他说,教师应该列入服务行业,学生来是享受服务的。照此理解,学生就是顾客,就是上帝。(12月2日《中国青年报》) 笔者注意到,对于“教师属服务业论”抛出后,引起了网友的热议,一些反对者态度十分鲜明说,若老师属于服务生,那么父母呢?因为按照“天地君亲师”的传统观念,“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的老师,归于服务行为,在情感上无法接受。然而对此,笔者并不苟同,我认为老师归于服务业无可厚非,恰是现实与伦理的定位相左,才导致了教育思路上的左右摇摆。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从这一点来说,老师本就有服务天职。对于老师来说,发挥自己的最大水平,严格履行自身职责,竭尽所能将学生教好,并让他们学有所获,这便是其固有的服务内涵。对于学校来说,家长将孩子委托其进行教育,就应当享受从学习、生活、安全、心理等方面的综合服务,服务质量的好坏决定教育成果的好坏,这其实也是学校优劣的最大区别。 抛开高额的择校费、赞助费,高中、大学、中专、大专等非义务教育阶段都收了很高的学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已经逐步产业化,花钱读书已经成为事实,交的钱越多读的学校越好,交的钱越少,接受的服务就越差也是行业规则。一个简单的例子是,贵族学校的服务和“民工学校”,在享受服务上就无法比拟。据此而言,教师和学校都属于服务性质是正确的。只不过,教育行是特殊的服务行业,教师是比较特别的服务生。 如果上述说法还不足以服众,那么社会教学和家教之类的就足以说明问题,私立学校也是教育机构,其老师也是“灵魂工程师”,他们打的口号,就是不折不扣的“学生是上帝”的口号,践行着“服务第一”的宗旨。可以说,讲求服务可以算作私立学校和社会办学立足的重要优势。至于家庭或老师业务补课,则是彻彻底底的“为人民币服务”的市场运作之道。 事实,教育机构除了道义上的责任之外,更多像一个“出售知识”的企业,老师和教育管理者都是这个企业的员工,而学生则是最大的消费者。当这个意识得到普遍意义的认可,其实不是教育之悲而是教育之幸。因为服务是双方互动的,学生可以选择和接受更好的服务,而提供服务者,也有自己的选择机会,这种双身选择的自由度,有利于营造宽容理解的教育氛围。 教师属服务业对教育是一种促进。在国外,老师的水平不行,服务质量差,学生可以不让课以示反对。对于老师和学校而言,要想挽回学生的心,获得社会的认可,就只能改善自己的服务质量,而不是制度性的强迫。从这一点来讲,娄底市一中英语老师谭胜军这“惊天一跪”,确实足以让人警醒和深思。 |
[发布者:yezi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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