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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招生办)中瑞酒店管理学院一名男生被控强奸女同学,记者昨天获悉,该名男生被市一中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 据指控,22岁的齐军(化名)是中瑞酒店管理学院某专业学生。2009年12月19日下午5点,齐军与18岁的同班女同学小红(化名)来到齐军位于某医院家属楼的家中。之后,齐军违背小红的意愿,使用暴力手段欲强行与小红发生性关系,后因小红反抗未能得逞。小红匆忙逃离时,还将上衣、钱包、毛绒玩具等物遗落在齐军家中。2009年12月21日,小红报警,齐军在校内被警方抓获。 齐军不肯认罪,称自己并没有强奸小红。检方列举齐军在公安机关所作的多份供述,还有在齐军家中发现的小红的个人物品,以及齐军脸部受伤的照片进行反驳。齐军的口供显示,事发当天,他与小红在地铁站见面并将对方带回家中。当时,由于齐军的父母均不在家,他便将小红领到了自己居住的房间内,并将小红扑倒在床。当时小红坚持起身并称“不要这样”,齐军用手按住小红的肩膀,并解小红的衣服,但由于小红的反抗而没能解开。齐军随后又按住小红的手和嘴,但小红一直哭喊,并用手乱抓用脚乱踹,还抓破了齐军的脸。齐军说,因小红反抗得太厉害,他便停止了自己的行为。此后,小红说想到外面吃东西,便趁机打开齐军的家门逃跑。 小红说,她和齐军只是普通同学关系,自己当时已有要好的男朋友。齐军反锁房门时,她曾哭着求过齐军,但对方不仅没有停手,还打了她一记耳光。小红说,当时她对齐军说“你放过我,不然我死给你看”,并用头往墙上撞,后踹开齐军房门跑走。 医院送饭工证实,事发当天他在电梯里发现一个女孩边哭边打电话,女孩向他求助称“叔叔你救救我,有人追我,我害怕不敢出去”,于是他将女孩送了出去。 法院认为,齐军已构成强奸罪,并已着手实施犯罪,但因小红的反抗未能得手,属于犯罪未遂,因而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最终判处齐军有期徒刑两年半。 |
[发布者:yezi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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