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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中,指出将加快将加快普及学前教育,规范学前教育管理,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作为发展学前教育责任主体的地方政府,要落实规划、投入、监管、公平等责任,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实行财政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派遣教师、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发展学前教育事业,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给予资助,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 |
[发布者:dongdon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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