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怀化官方修改“争议”招聘简章
有关应聘者父母工作单位条件被修改;人事局长拒绝解释修改原因 “怀化招事业人员 父母身份成条件”追踪 昨(6)日,本报报道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在招聘7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时,要求报考者须符合“父母有一方或双方在鹤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等3个条件。昨晚,鹤城区向本报传来一份修改过的招聘简章,修改了相关内容,但拒绝解释。 与父母身份相关内容被修改 昨晚,怀化市鹤城区委宣传部给本报发来一份昨日刚修改出台的招聘简章。记者对比发现,原招聘中的关于应聘者父母工作单位的条件被修改。 新简章中,应聘条件被改为招聘对象要求具备鹤城区户口,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鹤城区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的纯村(居)民(包括中央、省、市驻军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子女,户口在鹤城的);户口在鹤城区,且居住一年以上的居民、村民。 原招聘简章中,优惠条件有一条是“鹤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获区委、区政府以上表彰,其本人或子女参加考试笔试总成绩加5分”。新版招聘简章则改为:在本区基层工作两年以上的且受到区委、区政府以上表彰奖励的干部、职工、村民、居民、个体经营者本人及子女加5分。 鹤城区人事局局长岳洋,不愿就为何修改相关内容作出解释,对记者的疑问频频回以笑声。当被问及原来的招聘简章,她笑称“我的电脑黑幕了”。 昨晚11时许,鹤城区宣传部长谢儒金称,原来的招聘简章中有些规定是为了限制外地户口的人为应聘临时迁户口,但确实有些问题,所以作了修改。 半年前曾因招聘被质疑 2010年6月,怀化一家报纸报道称当地建设系统招聘未发布招考公告,只在怀化市政府网发布了招聘结果。 次日,该报“重新派出记者进行采访”,并“公布了事实真相”:鹤城区人事局局长岳洋称,该次公开招考,通过四种途径公布了公开招考信息。记者发现,4个公布途径,除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以外,另3个都是对政府机关发布的。 |
[发布者:yezi] | |||
相关阅读:
·邵阳副县长因沉船事故免职 家属公布遇难11人名单
·舟曲学生受基金会承诺捐助4年 款项1年即停
·幼师工资不如保姆难留人 公办民办月收入差四千
·卫生部发布儿童跌倒干预指南 要求学校每月检查
·媒体关注乡村代课教师 没有名分前途暗淡(组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