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评价网 > 科教新闻 > 科教政策 > 正文
教育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须有体育艺术特长
作者:新华网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1-05-24 12:10
 

新华网北京5月23日电 教育部23日印发通知,决定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即通过学校组织的课内外体育、艺术教育的教学和活动,让每个学生至少学习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据了解,开展此项目是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坚持全面发展,全面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的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组织广大中小学生参加科学健康、生动活泼的体育和艺术活动,提高运动能力和艺术素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开齐开足音乐、体育、美术课程,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把“体育、艺术2+1项目”的相关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创新教学内容,进行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

通知指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中小学校精选体育、艺术项目,研究制定认定标准和实施办法。各中小学校要根据本校音体美师资条件、教学设备条件以及体育传统、艺术特色,确定符合学校实际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体育、艺术项目,供学生学习和选择,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体育、艺术2+1项目”的认定标准和评定办法,要简易可行,有利于鼓励全体学生积极参与活动。

【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分享到:
[发布者:yezi ]
  相关阅读:  ·福建八所高校组建教育联盟 推行名师共享  ·江苏构建从学前教育到老年教育终身教育体系  ·生源持续下降将驱动中国高等教育改革深入  ·教育部通报典型涉考案件 提醒防诈骗诚信考试  ·辽宁为万余名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5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