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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郭少峰)昨天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表示,目前教育部正在制定有关高等学校章程的“制定办法”。这个力主推动高校制定“大学章程”的办法最快会在今年出台,目前已征求过有关专家的意见。 昨天北大教育法研究中心和北大宪法与行政法中心举办“大学治理与大学章程理论研讨会”。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表示,这项推动高校制定大学章程的办法会涉及“权利与职责”“自主与自律”“内部与外部”等关系。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处长王大泉表示,在即将出台的高校制定“大学章程”的办法中,会有一些供高校选择的条款,也有鼓励高校的自主性行为的条款。他表示,高校章程主要侧重高校内部治理,也会涉及外部关系,是为高校自主权划的一个边界。 “大学章程”被认为是高校具有宪法性的文件。但目前中国公办高校中,只有吉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等高校制定了大学章程。 ■ 现状 现有大学章程多“千校一面” 王大泉透露了2007年教育部法制办的调查数据,共有563所高校(含普通本专科及职业院校、成人高校,主要是公办高校)报送了章程或已进入审议即将颁布的章程草案,占当时全国高校的21.1%。其中教育部直属高校中有10所高校报送了已制定的章程,另有13所报送了正在征求意见的章程草案,占直属高校的31.5%,此后并没再次进行调查。“这一数据目前仍基本反映我国高校章程建设的基本状态”。 王大泉分析了已制定的大学章程文本后表示,虽然具备了基本的法定内容,但结合学校自身实际对法定内容进行创设性规定不多,章程形式与内容存在千校一面的状况。学校决策机制的规定基本雷同,绝大多数公办高校章程对学校其他法定机构或民主决策机制规范不足,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上主要侧重校内行政管理体制,只有少数学校明确了学术权力的运行与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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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yez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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