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根据教育部昨天公布的2011年工作要点,今年将有一批教育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启动立法或开始起草调研,包括一直备受关注的《考试法》、《校园安全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高等学校章程制定办法》等。
今年,教育部将完善教育规划纲要体系,发布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和民办教育7个分领域规划。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推动《教育督导条例》尽快发布实施。配合做好《考试法》立法工作。完成《职业教育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草案起草工作。启动学前教育、家庭教育等立法项目。开展《校园安全条例》起草调研。发布《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幼儿园工作规程》,加强对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高等教育方面,将发布新修订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与《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推进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实验计划,扩大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范围,启动卓越医生与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教育和农科教合作培养农林人才。
创新人才培养方面,教育部将发布新修订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全面启动教材修订工作。切实做好中小学教材建设、使用跟踪和质量监控。加强规范汉字书写教育。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深入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高考(微博)改革方面,成立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制定考试改革方案,指导高考改革试点。按照不同类型人才培养要求,开展本科和高职分类入学考试试点。深化高考内容与方式改革,加强国家考试题库建设,着重考查综合素质和能力。加强自主选拔录取管理。深化研究生(论坛) 招生考试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