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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发布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作者:田豆豆 来源:人民网 发布时间:2010-12-30 15:09

           今天上午,湖北省教育工作会议在武汉召开,《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也随之正式公布。《纲要》分序言和15章53节,将建设教育强省、加快普及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优先保障教育投入等摆在了突出位置。

  《纲要》提出,未来十年的教育战略目标是:到2015年,基本建成教育强省。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前列。

  如何破解“入园难”?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入园难”问题,《纲要》要求加大政府投入,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派遣教师、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发展学前教育事业。

  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鼓励民间资本发展学前教育事业。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服务。制定并落实居民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政策。着力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

  《纲要》还明确应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校舍和师资,科学规划和改扩建农村幼儿园。依托有条件的农村小学开办相对独立的附属幼儿园。支持办好现有的乡镇和村幼儿园。通过资金补助、规费减免以及优先安排建园用地等政策,鼓励村集体和公民个人举办农村幼儿园。加大对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学前教育的扶持力度,着力保证农村留守幼儿入园。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和管理,构建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辐射带动村幼儿园的学前教育格局。到2015年,全省乡镇中心幼儿园达到示范性幼儿园标准,分期分批组织全省农村幼儿园园长和教师集中免费培训。

  如何缓解“择校热”?

  针对教育发展水平不均、“择校热”等问题,《纲要》要求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加快推进薄弱学校改造,2020年前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均衡配备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完善教师校长定期交流制度。探索“一校制”、“联校制”、“学区制”、“集团化”、“协作区”等多种办学形式,建立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提供管理和服务的制度,共享优质教育资源。规范招生收费行为,禁止以各种学科类实验班名义招生,禁止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作为新生入学、编班的依据,禁止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收取择校费。

  同时,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探索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

  而真正的优质教育不等于“高分”教育,《纲要》要求积极推行小班教学,逐步达到小学每班35人以下、初中40人以下。

  落实国家体音美课程计划,完善学生升学体育考试和体音美学业水平评价办法。广泛开展“湖北省千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全面实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保证学生、教师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

  特别是要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各级政府、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下达中考升学指标,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升学考试成绩、录取率进行排名。学校要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严禁”增加课时和教学难度,减少作业量和考试次数。探索率先在小学低年级实现学生家庭书面作业零负担。“严禁”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非重点学校或重点班、非重点班。“严禁”公办学校教师从事或者组织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有偿培训,“严禁”公办学校教师到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

  如何激励“优者从教”?

  教师是教育的第一资源。如何激励“优者从教”?如何提高基层教育质量和水平?《纲要》提出要健全中小学教师补充、培训、交流机制。深入实施“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十二五”期间选派2万名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乡镇学校任教。实施乡村学校“启明星计划”,从城镇学校选派2500名具有较强管理能力、较高教育教学水平的校长、教师到乡镇中小学校任职任教。

  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完善教师培训体系,整合培训资源,分层组织每五年一周期的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健全农村教师培训机制,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农村教师和校长免费集中培训,“十二五”期间免费培训10万名农村教师和校长。

  建立中小学教师校长跟岗学习制度和师范生顶岗实习制度。完善城乡教师定期交流制度,健全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定期支教制度,组织湖北名师、特级教师讲学团送教下乡。“十二五”期间,组织2.5万名城镇教师到农村支教,推进5000名城乡中小学校长双向交流任职。

  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到2020年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双师型”师资比例分别达85%、75%以上。

  加强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依托高校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科研基地以及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项目,在国内外引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促进校企人才资源交流和共享。

  待遇从优是实现“优者从教”的重要外在条件。《纲要》明确将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全面落实绩效工资制度,将绩效考核同晋级、评先、职称评定挂钩。研究制定优惠政策,落实和完善教师的津补贴和医疗、养老、定期体检、休假疗养等政策。对长期在农村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逐步提高津补贴标准。加快建设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十二五”期间新建、改建2万套。省政府设立“楚天园丁奖”荣誉称号,对在农村学校任教满30年、贡献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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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ye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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