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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同教育部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时间。 (三)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或数学二)、专业基础课等共四门。 (四)初试考试地点:在北京地区报考的考生,考试地点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考场;京外报考的考生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考试。 (五)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中旬左右,地点在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复试办法和程序事先向考生公布。主要对考生进行专业基础知识和英语听力、口语等综合素质的考查。 2、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参加统考初试合格后,在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科目。 3、调剂考生复试的有关要求以教育部2012年文件精神为准。 七、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应按规定到我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八、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条件择优录取。 九、招生名额、学习年限 2012年硕士生招生计划数20人(含推荐免试生8人左右)。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十、在学期间待遇 1、我所录取的非定向统招统分硕士生均为公费生,每月除按国家规定领取普通奖学金外,还可享受助研津贴、岗位津贴和节日补助等。若参与导师科研课题,导师还可视情况为学生发放劳务费。 2、研究所为研究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新建成的研究生公寓环境舒适,条件优越,设施齐备。 3、符合我所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的在学硕士生可申请硕博连读,经资格审核、专家组考核通过后可转为博士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十一、毕业生就业 非定向统招统分硕士生的毕业分配实行双向选择就业原则。毕业生除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择优留所以外,其他的多就业于地震局系统各单位、地矿勘查部门、高校和其他科研院所等,就业领域较为广泛。 在职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须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十二、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 对于招收的委托培养或在职定向硕士生,根据我所有关文件规定,需由考生或其所在单位交纳一定的研究生培养费。 3、考生可登录我所主页,查阅招生专业目录和导师介绍,或直接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报考事宜。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民族大学南路5号 邮政编码:100081 联系部门: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肖春艳 电 话:010-68415364, 010-68729139 传 真:010-68729393 研究所网址:www.cea-igp.ac.cn E-mail:yanzhaoban@cea-igp.ac.cn |
[发布者:yezi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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