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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的方式、时间与地点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3、初试的科目和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如下: 2012年1月7日上午8:30-11:30 (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2012年1月7日下午14:00-17:00 2012年1月8日上午8:30-11:30 (3)业务课一(满分150分) 2012年1月8日下午14:00-17:00 (4)业务课二(满分150分)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全国统考初试的“思想政治理论”和“英语一”由教育部制订考试大纲,并由教育部统一命题;业务课由我校命题。 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初试科目的“思想政治理论”和“英语一”使用全国考试卷,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中国法制史)为全国联考,命题及试卷评阅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 4、考试地点:凡在我校报名的考生由我校安排考试,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二)复试及录取 在教育部确定当年进入复试的最低控制线(包括应试科目总分和单科分数)之后,根据当年的生源状况,原则上按照120%比例划定我校当年复试分数线,复试一般由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面试等方面的考核构成。 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将在复试时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为笔试,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 复试一般在4月中下旬进行。我校将在4月初公布有关复试和录取的具体实施办法。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接受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下列文件: 1、大学本、专科毕业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 3、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考生本人政审材料原件1份。 六、学习期限、攻读方式与学费 我校招收的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学习期限为2年,其他各硕士研究生专业的学习期限为3年,均为全日制。 2012年我校对招收的硕士学位研究生仍实行奖学金制。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5000元,二等奖学金3000元,三等奖学金2000元。奖学金的范围为总招生规模的30%左右(一、二、三等奖学金各为10%左右);第一学年奖学金奖励范围按录取量化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第二学年、第三学年按我校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确定。其他录取的研究生需要自筹经费。 各专业招收研究生的收费标准为: 刑法学、民商法学(含婚姻法)、诉讼法学(含刑诉、民诉、警察、侦查)、经济法学(含劳保、知识产权):10000元/年;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含宪法学)、军事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专业学位:9000元/年;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马克思主义发展史、思想政治教育、政治经济学、新闻学、政治学理论、行政管理、法学理论、法律史:8000元/年。 请考生慎重考虑自己的经济条件,妥善处理攻读学位与就业的关系。 所有全日制住校生每人每年住宿费1100元。 七、应试准备与复习指南 思想政治理论、外语一、数学三请按照教育部《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全国统考英语/政治/数学三考试大纲》复习。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学校不再指定参考教材和其他参考资料、不提供往年专业课试题。 八、违规处理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信息、材料、考试舞弊等行为的,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九、其它事宜 除调档函、录取通知书外,我校不再为考生寄发其它书面通知材料。成绩通知单、复试通知书或其它有关事宜的通知,均请随时关注我校网站。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 邮政编码:710063 电话:(029)85385134; 传真:(029)85388834 网址:http://www.nwupl.edu.cn 传真:(029)85388834 十、各学院联系方式 考生可根据报考专业通过招生目录查询该专业所属学院,通过以下方式咨询相关信息 学院名称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029-88182772 薛老师 经济管理学院 029-85385825 蔡老师 刑事法学院 029-88182614 靳老师 民商法学院 029-88182611 李老师 经济法学院 029-88182621 曹老师 行政法学院 029-88182640 王老师 国际法学院 029-88182665 何老师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029-88182765 寇老师 公安学院 029-88182755 张老师 新闻传播学院 029-88182727 董老师 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029-85385137 王老师 马克思主义教育研究院 029-85385939 谭老师 注:如有变动,以当年教育部的实施细则为准。 |
[发布者:yezi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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