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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计划 2012年我校硕士招生规模约为1000人,包括学术型研究生650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350名。其中国家计划内(公费)数约为900,各专业的招生人数(含推免生、计划内、计划外名额)仅供参考,在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规模后,根据实际情况再作适当调整。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简介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学术型研究生有所不同,注重培养学生研究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课程设置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课程学习与实践课程衔接紧密,课程学习主要在校内完成,实习、实践可以在现场或实习单位完成。注重培养实践研究和创新能力,增长实际工作经验,缩短就业适应期限,提高专业素养及就业创业能力。基本学制一般为2年,实行学分制,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录取类别一般为非定向公费,少部分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的培养费按物价部门批准或备案标准收取,其中风景园林硕士和艺术硕士8000元/学年;林业硕士6000元/学年;工程硕士7000元/学年;工商管理硕士42000元/人,在校期间待遇同学术型研究生。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 我校接收各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欢迎全国各高校中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可浏览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查询有关申请手续。除工商管理硕士(MBA)、项目管理外其他各学科均可接收推免生。 四、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 1.报考条件 凡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历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报考;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只能报考自筹或委培生;报考委培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以上要求外,须达到以下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 同等学力报考相关要求 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生( 毕业后工作须满两年, 2010年9月1日前毕业)、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网络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按同等学力报考,但原则上不得跨专业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课程,加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栏(任选两门)。 4. 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第一阶段:2011年10月网上报名,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第二阶段:2011年11月10日至14日现场确认,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地点及手续:在南京市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须到南京林业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毕业证书(应届生持学生证),并办理交费和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 5. 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考试地点由各报名点另行通知。 6. 报考类别 (1) 非定向、自筹经费研究生 报考非定向、自筹经费研究生一经录取即可将户口档案转入本校,毕业后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由研究生与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 (2) 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 在正式录取前用人单位和学校签订定向、委托培养合同。被录取为研究生后学习期间不转户口和工资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五、关于学费、助学金、奖学金的说明: 1、学费: 国家计划内(公费)录取的考生不需缴纳培养费,我校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国家计划内(公费)比例达到90%,少量录取为自费生或委培生。各专业自费生和委培生的培养费标准如下:
2、助学金:非定向(公费)研究生每人每月230元(20111年后将会上调)的国家助学金;自筹经费、非定向(仅第一志愿考生发放,调剂考生无此项)每人每月200元的学校助学金;同时提供助研助教助管等勤工助学机会,参加三助的同学每月可获200—600元的劳务报酬。 3、奖学金: 学校设有各类学术奖学金、优秀论文奖学金、名人奖学金、企业奖学金、三好优干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30多项,获奖面达40%,最高单项奖6000元/人。 4、贷学金:我校向经济困难的同学提供国家助学贷款,根据目前情况对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每年可贷款额最高为6000元/年。 六、其它 1.复试时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具体审查办法将在2012年4月初另行公布。 2.新生入学报到时审查大学应届毕业考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3. 凡考取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均可在入学后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 4. 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我校对有任何一门考试科目违纪、作弊或缺考考生的所有答卷均不予评阅。 5.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59号邮编:210037 电话(025)85427772 E-mail:grad2@njfu.edu.cn |
[发布者:yez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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