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报考军事医学科学院硕士研究生!
一、接收推免生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立志为国防现代化建设服务。
2、取得所在高校学术型的外推资格;
3、入学前必须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4、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2012年5月);
5、报考专业仅限医学、理学、工学和农学,且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6、为国家“211”工程院校统招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专升本和规定学制内未完成学业的,以及境外学校学生);
7、英语过六级;
8、男生;
9、体检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如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单项转氨酶不合格等不予录取。
二、接收推免生程序:
(一)地方生推免生
1、准备两份个人简历、大学成绩单、学校推荐证明(写明报考意向:如:专业要求、意向导师、学校负责人联系方式等),登录军事医学科学院人才网下载《军事医学科学院2012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填写完毕,发送至相关邮箱。其余材料快寄或传真至军事医学科学院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见后)。
2、各招生单位根据接收条件,推荐推免对象。
3、院招生办根据各招生单位上报的推免对象,组织集中面试,确定推免对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各招生单位根据院确定的推免对象,组织进行复试、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复试、体检合格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所在学校)以推免生资格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报名。
6、录取通知书将于2012年7月与统考录取生一并发出。
(二)国防生推免生
1、准备两份个人简历、大学成绩单、学校推荐证明(写明报考意向,如:专业要求、意向导师、学校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快寄或传真至军事医学科学院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见后)。
2、各招生单位根据接收条件,推荐推免对象。
3、院招生办根据各招生单位上报的推免对象,集中审核,确定推免对象。
4、各招生单位根据院确定的推免对象,组织进行复试、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复试、体检合格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所在学校)以推免生资格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报名。
6、录取通知书将于2012年7月与统考录取生一并发出。
三、个人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本科成绩单、英语六级成绩单、考生情况介绍(个人简历)、学校推荐证明(院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排名和推荐意见,应注明具有该校校外学术型推免生资格,含有思想表现、学业、外语、科研等情况介绍)、全国推免生登记表。
2、拟录取推免对象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后,将其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寄回各招生单位。
3、除以上材料外,国防生推免生还需提供所在院校选培办出具的同意推免至我院的介绍信。
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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