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第二章 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一、认识的本质及规律 (一)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就是实践观点。 1.实践和认识的主体和客体 (1)实践活动是以改造客观世界为目的、主体与客体之间通过一定的中介发生相互作用的过程。认识主体是指具有思维能力、从事社会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认识客体是指进入人的认识活动,被主体的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客观对象。 (2)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从根本上说是认识关系和实践关系,即认识和被认识、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 (3)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包括以下环节:①确立实践目的和实践方案;②实践主体按照实践目的和实践方案实际地作用于实践客体,通过一定的实践手段把实践方案变成实际的实践活动;③通过反馈和调节,使实践目的、手段和结果按一定方向运行。 2.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 (1)实践产生了认识的需要。 (2)实践为认识的形成提供了可能,并把这种可能变为现实。 (3)实践使认识得以产生和发展。 (4)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二)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认识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1.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对认识的不同回答 (1)唯物主义坚持从物到感觉和思想,认为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 (2)唯心主义坚持从思想和感觉到物。把认识看做是先于物质、先于实践经验的东西。其中主观唯心主义认为人的认识是主观自生的,是“内心反省”的结果,是心灵的自由创造物;而客观唯心主义认为人的认识是上帝的启示或绝对精神的产物。 2.辩证唯物主义和旧唯物主义对认识的不同回答 (1)旧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即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认识论,把人的认识看成是消极地、被动地反映和接受外界对象,是直观、被动的反映论。它有两个严重缺陷:①不了解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②不了解认识的辩证性质。 (2)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克服了旧唯物主义的严重缺陷,把实践的观点引入了认识论,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因而是以实践观点和辨证观点为特征的反映论。 在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那里,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这种能动的反映不仅具有摹写性,而且具有创造性。创造性从根本上把人的反映与动物的感觉和心理活动区别开来,它是反映的能动性的基本标志。 [NextPage] (三)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 1.从实践到认识 认识运动的辨证过程,首先是从实践到认识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认识采取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种形式,并经历了从前者到后者的能动飞跃。 感性认识是人们在实践基础上,由感觉器官直接感受到的关于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外部联系、事物的各个方面的认识,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感性认识仍然是“生动的直观”,是认识的初级阶段,直接性是其突出的特点。 理性认识是指人们借助抽象思维,在概括整理大量感性材料的基础上,达到关于事物的本质、全体、内部联系和事物自身规律性的认识。理性认识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三种形式。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具有抽象性、间接性的特点,它以反映事物的本质为内容,因而是深刻的。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有着密不可分的辩证联系,其统一的基础是实践。如果割裂二者的辩证统一关系,理论上就会走向唯理论和经验论,在实际工作中就会犯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错误。 在认识的辩证运动过程中,我们既要注重理性因素的作用,同时也不可忽视非理性因素的重要作用。非理性因素主要是指认识主体的情感、意志、欲望、动机、信念、习惯、本能等意识形式。人的认识过程是理性因素和非理性因素协同起作用的结果。非理性因素对于人的认识活动和人的认识能力的发挥具有激活、驱动和控制作用。 2.从认识到实践 从认识到实践,是认识过程的第二次能动的飞跃。 ①从实际出发,坚持一般理论与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原则;②需要经过一定的中介环节;③理论必须掌握群众,化为群众的行动,化为改造社会、改造自然的力量;④要有正确的实践方法即工作方法。 3.认识运动的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 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如此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一步步地深化和提高,这就是认识发展的总过程。 造成认识过程反复性和无限性的原因是:①认识受到主客观条件的限制,认识往往不是一次完成的;②从认识的具体过程看,在实践中达到了预想的结果,认识就算完成了,但对于认识过程的推移而言,人们的认识运动还没有完成,并且永远也不会完成,因为物质世界及其发展是无限的。 二、真理与价值 (一)真理的客观性、绝对性和相对性 1.真理的客观性 (1)真理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的意识中的正确反映。凡是真理都具有客观性,客观性是真理的本质特征。 (2)真理的客观性或客观真理有两层含义:①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②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 2.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1)真理的绝对性或绝对真理,是指真理的无条件性、无限性。其具体含义有:①真理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包含不依赖于人的客观内容。②世界是可知的,每个真理的获得都是向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接近,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绝对真理。 (2)真理的相对性或相对真理是指真理的有条件性、有限性。它具体表现在:①从广度上说,它只是客观世界的一定范围的正确认识;②从深度上说,它只是对特定事物的一定程度的近似正确认识; (3)任何客观真理都是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统一。 ①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相互联结、相互包含、相互渗透的,绝对真理寓于相对真理之中,相对真理包含着绝对真理的成分和颗粒。 ②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又是辩证转化的,真理是由相对真理走向绝对真理的永无止境的过程,任何真理性的认识都是从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转化过程中的一个环节。 3.真理与谬误 判断真理与谬误的标准是主观与客观是否符合,符合的就是真理,不符合的就是谬误。 真理与谬误既对立又统一:①对立:就一定范围、一定客观对象来说,真理就是真理,谬误就是谬误,二者有本质区别,不能混淆。②相互联系:二者是相比较而存在的,没有谬误也就无所谓真理。③真理的发展也是通过与谬误的斗争来实现的。④二者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二者的对立并不是绝对的,任何真理在一定范围、一定条件下才能够成立,如果超出这个范围,失去了特定条件,它就会变成谬误。 [NextPage] (二)真理的检验标准 1.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所决定的。 2.实践作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 实践标准的绝对性即确定性是指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的唯一性,此外再无别的标准。 实践标准的相对性即不确定性是指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的有条件性和局限性。 (三)真理与价值的辩证统一 在人们的实践活动中,不仅存在着主观符合客观的真理问题,而且存在着按照主体的需要和尺度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价值问题。 1.价值及其特性 作为哲学范畴的价值,是揭示外部客观世界对于满足人的需要的意义关系的范畴。哲学上的“价值”是揭示外部客观世界对于满足人的需要的意义关系的范畴,是指具有特定属性的客体对于主体需要的意义。 价值具有以下四方面的特性:(1)价值具有客观性;(2)价值具有主体性;(3)价值具有社会历史性;(4)价值具有多维性。 2.价值评价及其特点 价值评价是一种关于价值现象的认识活动。其特点主要有:(1)评价是以主客体的价值关系为认识对象的;(2)一般来说,评价结果与评价主体有直接联系,是依主体的特点而转移的;(3)评价结果的正确与否依赖于相关的知识性认识。 对于任何价值评价的主体而言,其价值评价的结果只有与人民、人类整体的要求或利益相一致,才是正确的价值评价。 3.价值评价的功能与树立正确价值观的意义 (1)价值评价在实践中起着激励、制约和导向作用。 (2)价值观是人们关于价值本质的认识以及对人和事物的评价标准、评价原则和评价方法的观点的体系。它与世界观和人生观是一致的。 (3)在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发展和繁荣,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工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 4.价值和真理在实践中的辩证统一 (1)成功的实践必然是以真理和价值的辩证统一为前提的。 (2)价值的形成和实现以坚持真理为前提,而真理又必然是具有价值的。 (3)真理和价值在实践和认识活动中是相互制约、相互引导、相互促进的。 坚持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的辩证统一,要求我们在实践中必须坚持和弘扬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 三、认识与实践的统一 1.一切从实际出发 一切从实际出发,就是要把客观存在的事物作为观察和处理问题的根本出发点,这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根本要求和具体体现。 2.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真理 坚持认识和实践的统一,必须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真理观,努力做到以正确的理论为指导,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真理。在现实生活中,要不断地进行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 3.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是人类创造历史的两种基本活动。认识的任务不仅在于解释世界,更重要的在于改造世界。坚持认识与实践的统一,归根结底是要将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结合起来。 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也就是从必然走向自由的过程。 |
[发布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