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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承认香港一年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历
来源:教育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2-04-17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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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您好!我是一名大三学生,考虑申请去香港攻读一年制的硕士研究生,结束后打算回来报考公务员(微博)。由于某些职位要求硕士学历,请问国家是否承认香港的这种一年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历?谢谢!

  答复:根据2004年教育部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教育统筹局(现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教育局)签订的《内地与香港关于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位证书的备忘录》,已获得由认可的香港高等学校颁发的硕士学位者(全日制),经教育部留学(微博)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后,可以申请攻读内地高等学校博士学位或在内地就业

  内地承认的拥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香港高等院校有:香港大学(微博)、香港中文大学(微博)、香港公开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科技大学(微博)、香港浸会大学(微博)、香港理工大学、香港教育学院(微博)、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岭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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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ye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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