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类疾病考生高校可不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不予录取: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相关注意事项 体检结果有异议 考生可申请复检 果有异议的,考生须于体检结束一周内向体检站提出申请,经体检小组批准后,进行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后的为准。如考生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由省招生委员会指定的终检医院负责对有异议的体检结果做出仲裁结论。复检和仲裁工作须于4月25日前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复查和仲裁的体检结果不作为录取依据。 另外,报考军事、公安、武警等类院校的考生还须参加由省军区、省公安厅和有关院校组织的军检、体能测试和面试。 听力残疾考生可 免外语听力测试 按照听力残疾考生免外语听力测试的有关要求,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的考生,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可申请免外语听力测试。考生须于4月25日前将检测证明交市招生考试机构,并填写《听力残疾考生免外语听力测试申请表》。经审核、公示后,市招生机构于5月10日前报送省招考院普招处,经审批可免外语听力测试。这类考生外语成绩按下列公式换算:外语成绩=考生笔试项目分数(成绩)×1.25。 (潍坊新闻网) |
[发布者:yezi] | ||
相关阅读:
·北京出台高考加分政策 烈士子女今年加20分
·见义勇为高考加分,符合公众道德认知
·山西:高考生4月参加网报志愿模拟演练
·江苏2012年拟在公办院校扩大注册入学规模
·山东潍坊:5.7万人高考 春季高考3665人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