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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录取 以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之和作为考生的最终总成绩,初试占70-50%;复试占30-50%。按考生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政治素质和道得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四、调剂 1、学校内调剂:上我校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但未上学院二次划线,或一志愿专业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可进行学校内相近专业(或领域)调剂。调剂程序:①首先登陆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网址,选报调剂志愿和学院。②接收学院在MIS系统中进行双向选择,并确定调剂复试名单。③学院同意接收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上网下载复试通知书,并按学院时间要求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 2、本校生源向校外调剂,在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后,对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要求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向其他招生单位调剂,凡在国家研招网上调剂成功的考生,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按教育部的规定要求积极为这部分考生办理调剂手续。 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O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
[发布者:qiuyu]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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