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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2)
来源:搜狐教育 发布时间:2012-01-05 16:14

  凡需享受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政策的考生、须在高考填报志愿前先与我校签订协议,正式录取后必须参加我校东吴艺术团的各项活动、修满东吴学生艺术团的相关艺术实践课程学分等。

  我校将依据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对符合我校招生章程规定的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要求的考生,将根据我校校园文化建设需要、所有报考考生的高考成绩及志愿等具体情况择优录取,录取考生根据各人志愿将安排在我校除七年制(本硕连读)专业以外的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六、监督机制

  1、学校纪检部门对艺术特长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2、学生及其所在中学等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齐全。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权利。

  七、联系方式

  网址:http://zsb.suda.edu.cn邮箱:zsb@suda.edu.cn

  电话:招生办公室:(0512)67507949、67507943、67507942(传真)

  地址: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邮编:215021

  八、其它

  1、本实施办法如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则以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2、本招生简章由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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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ye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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