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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3)
作者:华侨大学招生网 来源:华侨大学招生网 发布时间:2011-12-06 12:50

八、约束及监督机制

1.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察电话:(0595-22693678)

2.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将测试合格名单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并经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招生部门审核后,由教育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对合格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3.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要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九、其他

考生报到、测试时,学校不统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费、食宿费自理。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5-22693589(华侨大学体育学院,9:00-11:30),0595-22695678 (华侨大学招生处,上班时间),传真:0595-22691575(24小时,自动)。

有关信息敬请留意华侨大学相关网页:

http://zsc.hqu.edu.cn(招生处)

http://tyxy.hqu.edu.cn/(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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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ye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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