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要写出一个句子,就必须要把英语中的不忠结构反复从自己嘴里说出,当然不是说要机械的背,而是脑子里要想着这话改怎么说,一步一步说下来,说个几遍,知道能够脱口而出。并且不应该是单据这样练习,而应该是据语法系统形成一个簇来一起练习。 犹如韩愈学做三代古文,非圣贤之书不敢诵,非圣贤之道不敢言,如此昼夜思维,几十年寝馈其中,然后执笔挥毫,无所不合于三代文风。所谓“文以载道”,实在就是说文是思想自然的表现,“非圣贤之书不敢诵”就是竭力吸收经书中的语法。 会话不是很难的事,只要有相当练习机会。大概半年的专工实地练习,都可以成功。因为我们日常会话所应用的句极有限,日常需要的名词、口头话套总是说了又说,颠来倒去还是那些辞句。 学习英语的唯一正轨,不出仿效与熟诵,且仿效要是整句的仿效。学者最重要的,是学时必整句吞下,再整句吐出来。每日选二三句。回环熟诵。 用客观归纳的方法学习文法,即时时注意字之形体变化及其用法。在读本上,看见同类的变化,发生疑问,即求文法指示,以为解决。的了文法的指示后,又须时时在读本上观其应变,以为印证。 先将常用的成语学好,再将抽象的字代进去即可。 认生字,不应凭一次的强记,凡学一事,记一物,必经过相当的期间,丢在脑后,再来得第二第三次的经验,这种经验才不会遗忘。 但是所谓精读,也有个方法,不是临时抱佛脚,硬记下去所能成功。有四点最重要: 第一就是朗诵及朗诵之变通方式—默诵 凡字句,必求得声音之正,然后念出来。声音不正,脑中声音的印象(auditory image)模糊,必念不好。脑中的印象清楚,在朗诵不便之时,也可默诵。 第二就是体会 背诵有活法与死法之别,鹦鹉能言的背法是无认识而无用的。正当的背诵应与体会同为事,就是书上看了一句,得其句法句义,然后闭书体会其意义,试用英语说出。说不出再看书,再闭书,再体会,再尝试,这是正当的背诵方法。譬如我们看见一句I want to see if the bird is dead ,知道这see if的成语是很有用的,就闭书体会这个意思,看看传达得出来否。用这方法,无论读何书,都可凝神体会,默诵,自己试说一次,这样读书易得益处。但是读音必清楚,不清楚就不易默诵,因为缺少那字句的声音印象。 第三以成语或全句为主 譬如单记sharp字很难,学者最多在心中“sharp ---sharp –sharp –s-h –a –r –p –sharp 尖利”念了几遍,然而因为缺少联想的内容,这五分十分又便忘记。又如学claw 字,学者心中claw –c –l –a –w –claw 这样念,也觉得吃力而无意义。但是如这样念一句The woodpecker has sharp,同时可学claws,woodpedker,sharp,claws三字,三字又各有实在联母的关系,记起来就省力。有时不必全句体会默诵,只须默诵有用的半句或一部便可。 第四(最重要)明白字的用法 所谓咀嚼,就是把字义用法精细的咀嚼出来。从前有学生来问我某字之义,我正答一中文译语,而尚未讲下去,他已满足走开了,这种学生,英文一世也念不好。譬如某人的演讲冗长无味,英文叫做tedious ,学生来问,我说tedious是“讨厌”,学生满足回去,启一隅不以三隅反,后来做出论文,说在电影院看见前排一对男女卿卿我我的蜜语,甚觉讨厌,就写了一句I felt very tedious.这种人读书不精,永无好成绩,犹如不通的熟师,一世考不得功名。因为我们细把tedious 的用法咀嚼玩味一会,知道(一)冗长无味之演说书籍科目功课叫做tedious,(二)刺刺不休的人也可说是tedious,(三)事情麻也叫做tedio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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