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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切实实行导师岗位制 考研防止 过量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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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8-09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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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将扩大到所有中央部属培养研究生的高校,这也意味着本市36所部属高校将全部取消公费研究生。教育部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高校赋予指导教师在研究生招收方面必要的自主权,同时要求防止指导教师超出指导能力过多招收研究生的批量生产现象。
  近年来,部分高校研究生导师不顾实际、过多招收研究生的现象令人关注,并引发研究生培养质量下滑的争议。教育部表示,高校要按照科研导向和任务导向的原则,切实实行导师岗位制。要在考察学术水平和指导能力的同时,将科研任务是否充足、研究经费是否充裕作为确定导师岗位的重要因素;对于学术水平高、科研任务充足的青年教师招收培养研究生要给予倾斜支持。既要改变招生计划平均分配的做法,也要注意防止指导教师超出指导能力过多招收研究生的现象。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高校的招生计划分配要与科研任务结合,导师的数量要根据科研任务、经费和指导能力确定。另外,高校要赋予指导教师在招收和管理研究生方面必要的自主权。对于导师认为不适于继续指导或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学校要安排其重新选择指导教师或按有关规定作其他处理。
  有条件的高校可设置研究生培养创新专项资金,将国家下拨的研究生培养经费的一定比例归入专项资金进行管理,并对有需要的学科招收研究生给予支持。
  2006年,我国启动了以建立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和导师资助制为核心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截至去年,北大、清华、人大、北师大、北航等十余所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已在本市率先开始此项改革。今年,华北电力等高校也将启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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