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在广东省珠海市召开的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表示,第三次修改后的专利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进行系列部门规章的修订工作,制定侵权判定标准,在操作层面上保证专利法修改的重要条款得到进一步落实。
据悉,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修订专利审查指南、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专利代理条例、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质押合同登记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着手启动各省区市的专利保护条例及相关法规的修订,以保障地方知识产权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传统知识、遗传资源和民间文艺较丰富的省份也在积极推进地方立法,为特定领域的优势资源提供知识产权法律保障。
田力普表示:“必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推动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完善配套政策,加强制度建设。”(知识产权报) |
[发布者:向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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