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国家民委、北京市政府共同印发《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跨区域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这个通知一共说了两件事: 一:怎么招生?限定部分省区的部分县市!
招生范围
通知对民大附中的招生范围进行了限定:
西藏自治区全区;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所辖县(旗)及县级市;
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省自治州所辖县及县级市和民族自治县;
吉林、湖北、湖南3省自治州所辖县及县级市;海南省、重庆市所辖民族自治县;
辽宁、吉林2省所辖边境民族自治县。
其中:西藏、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省藏区以及甘肃临夏州、四川凉山州和云南怒江州(以下简称“三区三州”)为重点招生地区。
招生对象
初中三年户籍、学籍均在招生范围并实际就读的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招生规模
每年跨区域招收少数民族学生规模控制在500人以内,其中面向“三区三州”的招生规模不低于125人,由北京市教育行政部门向各地下达分省(区、市)招生计划。
怎么中考
通知要求,民大附中中考招生纳入各地普通高中统一报名、考试、招生管理,与当地示范性高中招生同批次录取,不再组织任何形式的单独考试、单独录取,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招收插班、择校、共建、借读、艺术体育特长等类型学生。拟录取名单要进行公示。
这意味着什么?
民大附中只能从上述16个省的县、县级市和民族自治县招生了。
二:毕业时怎么高考?单列计划单独录取!
这是北京家长关心多年的问题。
通知规定,民大附中跨区域招收的少数民族学生按规定完成高中阶段学业后,参加高考统考招生的学生,毕业当年可在北京市参加高考。在取得北京市高中学籍并在北京市参加高考统考招生的,高考招生计划由教育部在“贫困地区民族专项”计划中单列安排并下达,北京市根据单列计划单独录取,未录取的学生返回原籍。
参加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等特殊类型考试招生的须返回原籍参加高考。
通知要求,要依法做好民大附中报考学生的民族成份确认等工作,根据公安部等12部门《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要求,居民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等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中央民族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要切实履行指导、管理、监督职责,督促民大附中规范办学、强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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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BJ]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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