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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高考2018年启动 注意这5点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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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4-07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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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4月6日,黑龙江省政府发布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5项重大变化需引起注意。从2021年起高考文理不分科,数语外+任选3科,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4月6日,黑龙江省政府发布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我省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启动实施高考(精品课)综合改革;2021年将进行首次新高考。这意味着,现在正在读初二的孩子们,未来将参加首次新高考。

1.2021年起高考不分文理科 数语外+任选3科

在考试科目与分值上,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课程)科目不变、分值不变,按教育部统一部署,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不分文理科。

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 自主选择3门,成绩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

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2018年9月1日前,我省将出台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办法。

新高考各科分数分配:

语文:150分

数学:150分

外语:150分

自选科目(从历史、地理、化学等6门科目中选):

共三科,每科100分

考生总成绩:750分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咋考?成绩咋算?如何安排考试次数?

答: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学考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均列入学考范围。目的是避免发生严重偏科,同时也为高校科学选拔人才创造条件。

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类,所有科目均设合格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设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等级性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即确定考试成绩等级划分、明确各等级人数占比、按等级赋分。

不使用卷面分,主要针对学生自主选考三科,在选考科目、试题难度不同的背景下,更好地保证不同科目成绩之间的相对可比、考生之间的相对公平。这种成绩呈现方式是国家文件导向,也是试点省市模式。

学考分散安排在各学期进行。等级性考试,我省采用了上海试点的模式,规定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只能参加一次考试,主要是考虑到两次考试的等值性难以把握。今后,随着学业水平考试的进一步完善以及高考改革的深入推进,在广泛调研、总结经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我省将逐步实现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等级性考试科目同一科目两次考试提供机会。

2016年出台《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从2018年新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启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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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ye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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