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有迁徙自由的权利 ——— 牟效波(北京行政学院教师) 牟效波说,这个《意见》把制定随迁子女高考政策的权力下放给地方政府,有可能导致不能落实。他觉得《意见》存在的根本问题就是它的出发点,它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布局来制定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具体政策。各行各业人员的存在,是城市发展的基础,是城市繁荣度、生命力的体现。强制逼退所谓的“低端”劳动力,其结果必然是百姓生活变得极为不便,生活成本大幅提高,城市经济秩序将被严重破坏。这涉及到公民的迁徙自由,这是《宪法》中隐含着的公民权利。公民在国内迁徙到北京,即使什么都不做,也应该受到平等的对待。但是《意见》中要求进城务工人员要有固定工作,其子女才能在就读地高考,显然有悖于公民的迁徙自由权利。 牟效波谈到高考移民时说,《意见》要求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一定年限,这是为了防止高考移民。高考移民是防止占用落后地区的教育资源,但高考移民在北京也成立吗?他认为北京的教育资源很丰富,现在给北京的升学名额很多,造成了高考招生中的不平等。即使随迁子女在北京就读升学,占用了北京学生的招生计划,但很可能北京的招生比例仍然要高于其他地区,高考移民这个问题在北京不存在。 通过立法保护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 ——— 郭道晖(著名法学家、法治思想家) 郭道晖认为,现在招生中存在着等级不平等,这个等级表现在户籍上面,你是农村的还是城市的、是本地的还是外地的。这样做是很落后的,没有道理。他觉得《意见》中规定随迁子女考大学的准入条件,要以城市的需要来衡量,这是鼓励地方保护主义的政策。这个要求从逻辑上是讲不通的,学生是来城市上学的,只有从学校毕业之后才能够为城市做贡献。所以这个要求不是限制学生,而是限制他们进城的家长。 郭道晖说,高考移民现象是由不合理的招生考试制度造成的。四部委的意见只能是规章制度,是一个红头文件,还谈不上法律,以红头文件、规章制度剥夺公民平等受教育的权利,这是很不规范的。他建议把所谓的意见上升为真正的法规,提交人大进入立法程序。最后要解决所谓的高考移民的问题,要抓住“宪法面前,人人平等;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公平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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