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专业考试 (一)美术类专业考试 1、考试科目:素描、速写、色彩三门,满分750分,素描满分300分、色彩满分300分、速写150分。 2、考试范围及要求: (1)素描:人像默写(含速写)4K纸张,考试时间三个小时 要求:①造型准确;②表现技法与技巧运用恰当;③画面构图完整;④铅笔、炭笔类工具表现。 (2)色彩:静物默写 8K纸张,考试时间两个半小时 要求:①造型准确;②色彩关系准确;③空间关系准确;④限水粉、水彩形式表现。 3、专业考试时,考生务必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入场,并自备画具、画板、颜料等。 (二)音乐学专业考试 1、音乐学专业考试范围及要求: (1)面试内容:听音模唱、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作为主项任选一项,演唱或演奏作品二首,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 (2)笔试内容:基本乐理(考试第二天上午8:30-9:30) (3)分值分布:听音模唱20%、基本乐理20%、声乐或器乐60%,满分750分。 2、音乐学(特色班)考试范围及要求: (1)初试内容相同 (2)复试要求:初试合格的学生,按招生计划1:2的比例到学校参加复试,复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复试时间待定。 3、音乐学专业笔试考试时,考生务必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入场,笔试时间在考试第二天的上午8:30-9:30;面试时间不固定,考生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内随到随考。 五、2012年各省各专业录取情况统计
六、成绩查询、录取批次及录取办法 考生可在3月下旬访问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1、艺术类(美术类)、音乐学专业录取方式: 报考我校的外省艺术文理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且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线;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达到60分及以上。符合以上要求的考生,我校将分省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录取。综合分换算方式:专业成绩×50% + 文化成绩×50% 备注:江苏省综合分换算方式:专业成绩÷750×440×50% +文化成绩×50% 2、音乐学(特色班)专业录取方式: 音乐学(特色班)复试合格的学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线,我校按专业校考成绩排名录取。 附则 (一)考生考试期间一切费用自理。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若复查发现专业复试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学费、住宿费按浙江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标准,学费采用预收制,即美术类专业7000元/年,音乐学和音乐学(特色班)9000元/年。 (四)此招生简章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 上述内容如与现行国家和相关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和省级招生政策为准。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风华路818号 邮编:315211 咨询电话:0574—87600233 传真:0574—87609301 招办网址:http://zsb.nbu.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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