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1991年—2020年高等教育毕业生数相对白领岗位补充数的倍率(单位:万人) 表3 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蓝白领职业岗位人才存量分布情况(单位:万人) 表4 1990年—2020年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人才的分行业大类分布情况(单位:万人) 教育调查网络版仅限人民网、中国教育新闻网首发,与本报无协议转载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调查概况 随着高等教育从精英阶段进入大众化阶段,毕业生的就业将越来越成为一个社会性问题。如何引导大学生认清就业趋势、引导高校合理定位,将成为高等教育管理的一个重大议题。 本研究以国家统计数据为基础,对大学毕业生就业趋势进行初步研究,并据此提出若干建议,以期为我国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献计献策。 高教快速发展下的大学毕业生供求新格局 二十年来普通高校年毕业生就业需求量与城镇劳动力市场可提供的新就业岗位总量的比例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历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在上世纪最后10年间,我国城镇就业岗位新补充人数为7600万人(净增量与补充自然减员数之和),同期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总数为750万人,仅为前者的10%。在本世纪前10年间,我国城镇就业岗位新补充人数为1亿3千万人,同期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总数为3400万人,上升为前者的1/4。未来10年,预计我国城镇就业岗位新补充人数约为1亿4千万人,同期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总数将接近7000万人,将占到城镇就业岗位新补充人数的一半。 上述情况表明,在第一个10年,多数高校毕业生可进入前10%的城镇劳动力市场高端岗位(在城镇就业岗位总量中的前10%为高端白领岗位,20%为中初级白领岗位,其余70%为技能型、操作型的蓝领岗位);在第二个10年,只有1/3的高校毕业生可进入劳动力市场的高端岗位就业,另外2/3的毕业生主要进入劳动力市场的中端岗位就业;在未来10年,只能有1/5的毕业生进入劳动力市场高端岗位就业,其他大多数毕业生将面向劳动力市场的中端岗位,其中少数人还可能面向低端岗位就业(见表1)。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高等教育毕业生规模与全国白领岗位补充需求数比例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人口普查资料,2000年包括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在内的白领岗位总人数为7500万人,比1990年净增了1800万人,加上自然减员数,合计10年补充量为2600万人。同期,普通与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数为1400万人,只相当于同期白领岗位补充量的54%;其中普通高校毕业生只能满足30%的需求,呈明显供不应求的状况。 2010年全国白领岗位总人数扩大为9700万人,比2000年净增2200万人,加上自然减员数,合计10年补充量为3400万人。同期,普通与成人高校毕业生数为4800万人,已相当于同期白领岗位补充量的1.4倍。由于部分具有工作经验的成人高校和中职毕业生参加白领岗位的竞聘,获取了一定比例的白领岗位,普通高校毕业生在白领岗位的竞争中开始出现供大于求的状况。 课题组预测,2020年全国白领岗位数将比2010年净增2800万人左右,加上自然减员数,未来10年总补充量为4600万人。同期,普通与成人高校毕业生预计数将达到一亿人,扣除少部分专升本重复计算的人数后,实际毕业生人数为9500万人(见表2)。 从3个10年比较来看,由于高校毕业生数的急剧增长,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形势发生重大变化,今后白领岗位的补充量已不可能满足大学毕业生的全部就业需求,相当一部分大学毕业生转向蓝领岗位就业成为必然趋势。 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人才职业分布的变动趋势 从分大类职业人才存量来看,随着时间的推移,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人才中的白领比例逐步下降,蓝领的比例逐步上升。过去20年,白领岗位中大专及以上人才总量由1990年的1100万人增加到2010年的5208万人,增长4倍;而蓝领岗位中大专及以上人才总量由1990年的103万人猛增为2010年的2347万人,增长22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才的白领和蓝领岗位数比值由1990年的9∶1变化为2010年的7∶3,今后这一比值还将进一步缩小(见表3)。 从分大类职业人才增量趋势来看,白领的增量比例逐步下降,蓝领的增量比例快速上升。2000年—2010年白领岗位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人才比前10年增加752万人,而蓝领岗位的大专及以上人才增加了1326万人,相当于前者的1.8倍。这种情况说明,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推进,本专科毕业生中越来越多的人将至蓝领岗位就业,这将有利于提升基础劳动者的文化程度构成和素质。 从分大类行业存量来看,在机关事业单位从业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人才总量的比例在逐步下降,在经济行业和企业从业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人才总量的比例正逐步上升。从1990年—2010年,机关事业单位的大专及以上的人才总量,由700万人增加到3500万人,增长了4倍;农、工、建、交、商等经济行业、企业的大专及以上的人才总量由500万人增加到4100万人,增长7倍。1990年机关事业单位与经济行业、企业的大专及以上人才拥有量比值为6∶4,到2010年反转为4∶6(见表4)。 从分大类行业人才增量来看,机关事业单位的增量比例逐步下降,经济行业企业的增量比例快速上升。2000年—2010年的10年间,机关事业单位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人才增长数,较前10年增加434万人;同期,经济行业企业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人才增长数,较前10年增加1681万人,后者相当于前者的4倍。上述情况表明,今后大学毕业生中的大多数人将面向以企业为主体的经济部门就业,而去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人数及比例将进一步下降。 上述分析表明,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毕业与就业的供求出现了新格局。这种新的格局要求高校拓宽人才的培养目标,由过去主要培养高级专门人才转变为培养各级各类专门人才和高素质技能型劳动者;由多数毕业生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和一、二线城市就业转变为面向以企业为主的经济部门与中小城市、农村就业。为此,需要我国高等教育由前一时期以数量发展为主的模式,转变为以结构调整为中心的发展模式;与社会人才需求相适应,对各级各类高校进行科学定位和合理分工;通过人才需求预测,调整高等教育的层次结构、科类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规格,实现转型发展。 大众化阶段高等教育转型的主要任务 据初步统计,2012年全国在校大学生数3700万人,已提前达到了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2020年达3550万人的目标。鉴于以上情况,数量和规模发展已不再是我国高等教育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由于规模扩张较快,以及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质量还不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在人才市场出现了局部就业难的现象,要求高等教育由前一时期的外延发展模式转型到内涵发展模式,将优化结构、提高质量作为工作的重点和核心任务。 严格控制公办普通高校的本专科招生规模和发展速度,将学校的主要精力转移到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中心的教学工作上来 在今后10年间,应对高等教育的招生规模加强宏观调控,将每年高等学历教育招生人数的增长速度控制在2%以内,公办普通高校本科生保持现有招生规模不再增长,将增量主要投放到高等职业教育、成人和网络高等继续教育、民办高等教育,以及专业学位研究生。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多样化需求,对各级各类高等学校进行科学定位与合理分工 目前我国“985”与“211”大学有100所左右,约占高校总数的4%;其他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的老本科院校近500所,约占高校总数的20%;另有600多所创办历史不长的新建本科院校,约占高校总数的25%;其他1200多所为高职高专院校,约占高校总数的52%。这四种类型的学校基本对应了外国的研究型、教学研究型、教学型和高职高专院校四个层次,其比例结构基本符合我国目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但是,由于体制和诸多利益的原因,许多高校不安于现有层次,突出表现在学校制定的5年、10年规划中,将升格和拔高学校层次作为学校发展的战略目标。近年来,不少老本科院校争相更名大学,出现了研究型大学热、综合性大学热、一流大学热;许多新建本科院校热衷于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部分高职高专院校竞相升本,对目前基本合理的高等学校体系结构带来了冲击和负面影响。 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引导高校科学定位,合理分工,克服同质化倾向。为此,各高校要结合国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本校的现有定位和实际条件,努力提高质量、办出特色。 合理调整不同类型高等学校学生的培养目标和就业去向 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仅以我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为例,其毕业生数占当年城镇新就业人数的比例,由1998年的18%上升为2010年的49%。同期,普通高校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的毕业人数分别增长了4.5倍、6.5倍、7.3倍。这些情况表明,整个高等教育毕业生在人才市场上的供求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由原来的以面向高级专门人才岗位为主转变为以面向中初级专门人才和高技能劳动者岗位为主。其中,研究生的培养目标以高级专门人才为主,中级专门人才为辅;本科生的培养目标以中级专门人才为主,部分高级专门人才与初级人才培养为辅;高职、高专生的培养目标应是初级专门人才和高技能劳动者并重。 推进结构调整与转型发展的几点建议 通过立法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高等教育法的相关条款做出调整和修订。现行的高等教育法第五条,关于“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的规定,已不适应当前高等教育大众化、普及化的发展趋势,有必要修订为“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各级各类专门人才和高技能劳动者”。在新的形势下,高等学校应以社会需求为依据,以人才培养目标重心下沉为导向,注重结构调整。 通过宣传教育和讨论,统一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和广大教师对新形势下高等教育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必要性的认识,转变偏重精英教育的传统观念,增强面向大多数学生和人才市场需求的大众化教育观念,推动各高等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自身条件修订规划、科学定位。 继续从严控制普通高等学校升格(包括专科院校升格本科院校,一般本科院校更名“大学”、教学型本科院校申报学术型硕士、博士点授权单位等);从严控制新设毕业生明显供过于求的本科专业,调控就业率低、供大于求的本专科专业和学术型硕士专业的年度招生计划。 由教育部门和人事劳动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全国各种职业岗位的职能和知识能力标准进行系统调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修订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目录;同时研究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学校的培养目标,以及高等教育本专科专业设置课程与培养目标的不同分工与特色。对绝大多数用人单位岗位准入标准已提高为本科及以上,且本科培养规模已可满足需求的专业,可从现行的专科专业目录中删除,以减少重复设置,避免供过于求。 在人才需求预测和劳动力市场供求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毕业生就业情况的反馈,由教育部()有关司局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向社会和高等学校发布分学科专业的人才供求信息,并通过年度招生计划调控学科专业的招生结构。 公共财政资源要更多地向高职高专院校倾斜,扩大公、民办职业类院校学生奖助学金的比例和强度,缩小与本科院校在办学条件、生均拨款等方面的差距。 鼓励以应用型、职业型人才为主的本科院校、高职院校建设,加强与行业、企业的合作办学。有条件的特色高校,可由政府委托行业或大型企业集团牵头组建校董会,支持并指导学校办学。 (作者单位:上海师范大学) (资料来源:1.历年《中国教育统计年鉴》;2.1990年、2000年、2010年《中国人口普查资料》) 胡瑞文 张海水 朱曦 (中国教育报 单位:上海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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