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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校统计就业率不得将实习生纳入已就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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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6-08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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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派遣工作启动,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学校可将其档案和户口保留在就读学校两年。

  省教育厅要求,高校统计就业率时,不能将实习生纳入已就业人数中。要对就业签约和统计工作开展专项核查,确保统计数据客观、准确。今年在派遣工作期间,省教育厅将与用人单位和学生本人联系,抽查就业协议等材料的真实性,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对就业率重新核定。

  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学校可将其档案和户口保留在就读学校两年,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档案和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毕业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省教育厅同时要求,对定向、委培毕业生一律派回原定向、委培单位就业,对要求改派的毕业生,不予受理。

(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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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ye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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