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3月12日专电(记者 李云平)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获悉,今年内蒙古决定设立自治区本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专项资金,用于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政策、创业场租和房屋补贴等。 据了解,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的实际需要,内蒙古各盟市、旗县也将相应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当地落实和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政策、创业园和孵化基地建设、公共就业实训基地建设、就业创业实名制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和就业创业服务等工作。 据介绍,这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内蒙古明确规定:贫困家庭毕业生创业,经创业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认定,一次性给予每人不低于5000元的场地租赁补贴;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经认定进入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创办企业的,给予其一定比例的房租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上述两项补贴均从各级政府就业创业服务专项资金中列支。 内蒙古还将按月给予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不低于见习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李云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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