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3月1日,我省非户籍地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及之前未参加信息采集的考生,可以进行高考()报名。省招生办提醒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时完成高考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父母一方需有稳定工作和住所 “接受非户籍地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漏报考生报名。”从今年开始,凡父母一方在豫具有合法稳定工作和住所,无社保年限门槛,随迁子女具有当地正式学籍即可报名参加我省高考,与当地户籍考生享同等待遇。根据安排,从今天上午9时至3月1日18时,我省继续接受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去年12月14日前参加过信息采集的学生不用参加这次报名。由于专业考试时间关系,此次不接受艺术类和体育类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考生报名。 外省考生需提供父母一方就业证明 按照规定,在非户籍地就读、确需在就读地报考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经就读地的县(市)区招办核准其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并由负责学籍管理的教育行政部门出具中学学籍证明,可在学籍所在地报名。外省籍考生,除上述手续外,考生还需提供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一方在当地就业的证明。劳动证明指的是任何能够证明在当地就业或务工的凭证,包括劳动合同、个体营业执照、街道办事处开具的证明等。 记者张竞昳 (郑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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