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硕士研究生报考点、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 为做好自治区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报名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基础环节,各硕士研究生报考点和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规范管理,切实将报名工作的责任落到实处;要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各项政策,严格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的统一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方案;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实技术力量,确保网上报名系统运行平稳和网络安全;要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提升服务水平,努力使广大考生满意;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使各项工作有机衔接,有条不紊;要克服麻痹思想,做好报名工作应急预案,确保万无一失;要及时处理报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特殊情况及时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 二、职责分工 (一)自治区招办负责报名工作的组织协调、数据审核、汇总上报、监控督促、宣传咨询、人员培训、应急处理、发布网报公告信息等有关工作,并及时向教育部汇报有关情况。 (二)各报考点负责本报考点报名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照自治区招生办的统一部署,配备报名设备,按时下载、回传网上报名数据和考场安排数据,及时发布网报公告信息,及时汇报有关情况,监控本考点考生准考证下载打印情况。 (三)各研究生招生单位负责及时、完整、准确地上传招生专业目录,发布网报公告信息,做好报名宣传和咨询工作,审核考生报名信息,为考生编制考生编号,按时、按要求回传含有考生编号和招生单位说明的考生数据库,监控本招生单位考生准考证下载打印情况。 三、报考点的设置及权限 我区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共设11个报考点。 报考点代码、名称及联系方式如下: 6501 伊犁州招生办公室0999-8290106 6502 石河子市招生办公室0993-2068171、2025716 6503 巴州招生办公室0996-2683558 6504 喀什地区招生办公室0998-2313360 6506 乌鲁木齐市招生办公室0991-8810118 6507 塔里木大学研招处0997-4682652 6508 新疆农业大学研招处0991-8762140 6509 新疆大学研究生院0991-8582567 6510 新疆医科大学研招处0991-4365220 6511 新疆财经大学研招处0991-7842074 6512 新疆师范大学研招处0991-4332532 乌鲁木齐市共设6个报考点,主要负责乌鲁木齐市、昌吉、克拉玛依、哈密、吐鲁番等考生的报考工作。其中新疆大学、新疆医科大学、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师范大学报考点只受理报考本校各类考生的报名、考试工作。 新疆大学报考点除负责报考本校各专业考生的报名考试工作外,还负责受理全疆报考本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考生的报名及考试工作。 新疆财经大学除负责报考本校各专业考生的报名考试工作外,还负责受理全疆报考本校工商管理硕士考生的报名及考试工作。 新疆农业大学除负责报考本校各专业考生的报名考试工作外,还负责受理全疆报考本校公共管理硕士考生的报名及考试工作。 石河子市招生办除负责本地及周边地区考生的报考事宜外,还负责报考石河子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考生的报名和考试工作。 乌鲁木齐市招办报考点主要负责报考区外各院校及除新疆大学、新疆医科大学、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师范大学、新疆财经大学以外区内各高校的研究生报名考试工作。 伊犁州招生办公室、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招生办公室、喀什地区招生办公室、塔里木大学考点负责本地区及周边地区考生的报考事宜。但不负责管理类联考科目的报名和考试工作。 负责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名工作的报考点有伊犁州招生办公室、石河子市招生办公室、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招生办公室、喀什地区招生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招生办公室及塔里木大学。 四、报名准备工作及工作流程 (一)准备工作 1、各报考点要根据工作需要和预计报考人数配备必要的设备,保证设备运转良好,确保报名工作正常运行。 2、9月21日-25日,开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咨询活动。 3、9月22日-23日,报考点、招生单位进行网上报名内部演练。 4、9月24日-27日,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具体安排时间为:9月25日-28日每天9:00-22:00,有关高校组织应届本科毕业生登录研招网填写报名信息。 (二)报名工作流程 1、网上报名: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研招网按网站的提示和有关要求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11月3日-6日,各报考点下载考生报名数据,制定现场确认工作方案,做好现场确认的有关准备工作。 3、现场确认:11月7日-11日。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在区内各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自治区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5、11月13日-16日,报考点将现场确认后的考生报名信息库(含考生图像信息)回传至中心数据库,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检查后上报教育部。 6、11月17日-24日,招生单位下载报考本单位考生报名信息库及学历(学籍)信息核对库,并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核查,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考试科目等相关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招生单位应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招生单位将含有考生编号和招生单位说明的考生(含不准考考生)报名数据回传至中心数据库,经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检查确认后上报教育部。 7、11月25日-28日,报考点下载本报考点考生数据;招生单位上传本单位屏蔽准考证打印考生数据。 8、12月1日-12月8日,报考点上传本考点考场安排库(按研招网要求和自治区招办要求各上报一份)。12月9日-10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检查报考点上传的考场安排库并上报教育部。 9、12月14日-28日,考生可登录研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随时了解《准考证》下载打印情况,对没有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给予必要提醒。 10、12月28日15:00,关闭报名网站准考证打印功能。 五、报名宣传工作 各招生单位、各报考点应通过电视台、电台、报刊、互联网等各种媒体认真做好宣传工作,让广大考生及时了解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考试的有关要求和规定。 六、做好现场确认工作,加强考风考纪宣传。 要确保现场确认工作的安全,各报考点要制定详细的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方案和紧急情况预案,并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 各报考点要加强人员和设备的配备,要选择合适的现场确认场地,要借助现场确认时间集中开展考风考纪教育。报考点在确认现场应张贴有关诚实守信、遵章守纪的公告并发放诚信考试宣传材料,宣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考场规则等。在确认现场,考生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七、确保报考信息的安全、准确。 各报考点、各招生单位应按教育部的要求及时下载、上传有关信息,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保存考生基本信息。考生信息要做到每天整理和异地备份。 八、关于收费。收费标准根据新价非字[2000]27号文规定,研究生统一报名考试费每生120元,其中50元留报考点,70元上交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的收费,按照全国工商管理硕士(MBA)指导委员会计价格文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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