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医学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线及有关事宜通知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 (1)学术型
(2)专业学位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参照2014年教育部规定总分≥245分,若2015年教育部规定复试基本分数线总分要求高于2014年,以2015年复试基本分数线为准,未达到者复试成绩无效。 二、医学部实行差额复试。达到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由各学院(部)根据差额复试的比例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 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3月17日后在医学部研究生教育网公布复试名单(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网→成绩查询)。医学部不向各位考生寄发复试通知书。 三、复试时间安排
注:深圳医院考生在深圳体检,具体通知由深圳医院发出。 四、复试具体要求 1.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和实验或临床技能的考核,形式为听力测试、笔试、口试和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2.外语听力、综合素质测试的考场安排,以及各学院的复试安排请查看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网通知。 3.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参加复试考生须缴纳复试费100元。 4.列入复试名单的考生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均一式二份): ③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电子扫描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查验学生证)。 ④ 大学本科成绩单:加盖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成绩单一份为加盖公章,一份为复印件)。 ⑤已完成的科研成果等 ⑥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提供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材料按顺序左上角装订,分别一式两份。材料中①②③④为原件部分订在一份中,报到时交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另一份复印件(含①②③④⑤⑥项)复试时交复试小组。 5.考生须提前下载以下表格: ①《北京大学医学部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面试考核成绩表》一份 ②《北京大学医学部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面试考核无记名评分表》五份 ③《北京大学医学部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记录表》一份 考生须将下载的表格填好相关内容、贴好照片。考生复试时必须携带面试表、硕士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试时将面试表和以上个人提交材料复印件交复试小组。 6.考生须自备五张一寸照片,用于体检及复试。 五、调剂复试 1.校内调剂 ①申请调剂复试的考生,须进入医学部复试名单,并经报考学院(部)复试未被拟录取者。 ②调剂复试只在医学部相近专业进行。 ③校内调剂程序:学院内调剂由各学院主管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医学部内各学院(部)间调剂由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 学院(部)间程序如下:考生向初次面试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申请,该学院(部)同意后开具调剂函,并退还考生申请材料→考生携带调剂函、申请材料→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相关学院挑选→为学生办理调剂手续→考生携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意调剂函和申请材料到相关学院(部)参加调剂复试。 2.校外调剂 ①根据国家教育部文件规定,凡符合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未被医学部确定为复试人选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 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或联系相关招生单位;并可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网按照“关于《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的公告”的要求, 下载打印《报考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表》。 ②由拟调剂招生单位审核申请材料,决定是否通知复试。 3.未达到国家教育部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调剂。 六、录取 进入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成绩及格基础上,各二级学科专业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0.5+复试成绩*0.5)排序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经逐级批准后公布。 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03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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