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研究生就业后的生活压力,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启动博士、硕士研究生住房补贴申报工作,从2012年到2014年,3年为一个时间段,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月6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400元。 青岛规定,研究生住房补贴每半年申报一次,2012年以后毕业并且在青岛市就业落户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同时,规定中央、山东省驻青岛的单位及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市属企业接收的国内外研究生于1月8日—16日在青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申报;国外留学研究生申报地点为市外国专家局留学回国人员管理处;各区、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企业到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 (责任编辑:支艳蓉)(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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