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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参加考研者未经公示不得录取
来源:江南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3-12-16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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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2014年研究生考试在即,12月11日,教育部发出招生考试执法监督工作的通知,提出将重点检查各招生单位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复试办法、复试名单、复试成绩、录取办法等重要信息是否及时、充分、规范地公开,以及拟录取名单是否及时全面公示,并规定,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根据要求,各招生单位和教育考试管理部门在考前要加强对命题教师管理,严禁命题老师参与考研培训和个人辅导。加强对数据信息的监管,试卷扫描数据光盘要按纸质试卷同等密级设密,试卷扫描数据光盘、考试成绩数据光盘要及时报同级教育监察部门备案保存。加强阅卷全程监督,阅卷现场要全程录像。

  加强复试巡视监督,重点核实复试工作人员是否执行回避政策,确保导师和考官在复试前不与考生单独接触,有条件的招生单位应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复试考官。(记者:廖济堂 实习生 廖佩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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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ye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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