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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研究生招考未公示不得录取
来源:新华日报
发布时间:2013-12-16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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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教育部网站11日消息称,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要重点检查各招生单位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复试办法、复试名单、复试成绩、录取办法等重要信息是否及时、充分、规范地进行公开,拟录取名单是否及时全面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教育部办公厅11日发布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考前要加强对命题教师管理,严禁命题老师参与考研培训和个人辅导。加强阅卷全程监督,阅卷现场要全程录像。加强复试巡视监督,重点核实复试工作人员是否执行回避政策,确保导师和考官在复试前不与考生单独接触,有条件的招生单位应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复试考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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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ye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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