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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担心不能报考研究生 状告母校发证不及时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发布时间:2013-11-16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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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城晚报记者 凌越 通讯员 邹宇婷

  完成大学学习本该高高兴兴毕业,但因第一次补考没有通过,没能及时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参加研究生考试和就业都成了大问题,一气之下,这名女应届毕业生把母校告上了法院,索要毕业证和学位证。近日,在白云区法院法官的调解下,双方最终冰释前嫌。

  二次补考通过

  埋怨学校不及时发毕业证

  今年,就读广州某医科大学的应届毕业生小袁,由于其未能按照学校有关规定通过毕业课程考核,学校根据《学生学分制学习管理规定》向其颁发了结业证。小袁在毕业后返校参加补考没有通过,学校没有给她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

  小袁认为,其没有顺利通过补考是因为学校考试时间安排上存在冲突,学校在同意其再次补考并通过考试的情况下,应及时向其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没有毕业证和学位证,将面临不能参加今年的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也面临不能顺利就业等严重后果,”小袁向法官表达了她的苦恼。

  今年9月底,小袁向法院起诉母校,请求法院责令学校在15日内向她颁发本科毕业证、学位证。而该大学认为,学校在安排课程考试时已告知学生如考试课程冲突可以提出改期申请,小袁在考前已知道课程考试冲突的情况,却没有提前反映,是其自身原因导致补考不及格,与学校无关,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布的《高等院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本校颁布的相关治学条例向其颁发了结业证,原告在其后参加的考试属于结业学生返校重修,并非补考,按规定其毕业证、学位证应在明年6月颁发,故不同意立即向原告颁发毕业证及学位证。

  承认自身过错

  主动撤诉不再状告母校

  白云区法院受理该案后,小袁向法官反映,她正准备在今年10月末前报名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请求法院在开庭前先行组织双方调解,保证她可以报名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权利。鉴于该案涉及小袁能否报名参加当年的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权利,经办该案的赵法官认真审查了该案,并迅速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

  在赵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见面协商后,通过背靠背及面对面的方式进行说理释法。赵法官告诉小袁,她在补考时间的选择上存在一定过失,对于补考成绩不及格她自身有一定的过错。同时赵法官也对学校做工作,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应当切实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最大限度保障学生继续受教育的权利。

  最终,小袁承认了自身存在的过错,对学校的决定表示理解,并主动向法院撤回了起诉,表示不再起诉母校。学校也表示在不违反规章制度的前提下,愿意帮助小袁解决实际问题,协助其报名参加今年的研究生考试。双方最终冰释前嫌。原告的母亲还专程打来电话感谢法院为其女儿的前途付出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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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ye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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