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下午,海南省文昌市一辆满载小学生去春游的客车发生侧翻事故。据调查,春游活动没有报批、学校没做安全预案、有的家长对100多公里的春游路线也不知情,最终因大巴行驶速度快酿成事故,造成8人死亡、32人受伤。 据报道,当地政府部门认定,这所学校组织的春游活动没有在县教育局备案、报批,是违规组织大规模学生外出活动,校长已被警方控制。随后,教育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立即配合公安、交通部门,掌握辖区内中小学校组织春游等校外活动计划安排,严控春游安全审批。 虽然教育部门强调,不会因这一事故而因噎废食叫停春游,但在笔者看来,春游一出现事故,就控制校长,教育部门加强对春游的行政审批,形成高压之势,我国的中小学春游已经走在消亡的不归路上。消灭我国中小学春游的,有四方面力量。 一是政府部门貌似严格实则免责的“免责式”报批规定。表面上看,要求学校组织春游必须报批,是为重视安全,不报批就是“违规”,可是,这一报批规定,就是学生春游的拦路虎。——从实际运作情况看,政府报批的根本用意就是不要组织春游。因为凡是报批,都绕不过安全能不能做到万无一失这一问题,一个基本常识是,只要有外出活动,就会有难以预测的风险,不要说学生集体外出,就是居家旅行,做足安全功课,都可能出意外,如果只要出意外,学校领导就要承担责任,是没有谁敢承担这一责任的。 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春游报批管理工作,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要亲自过问,审核活动方案,严格把关。而如果有关部门出于安全考虑,“建议”学校不组织活动,那么,春游和秋游将从此从学校教学活动中淡出。事实上,就是由于要向教育部门报批,很多学校不愿意承担安全压力,而干脆不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前不久,媒体报道一则消息,南昌一名小学生想春游,特意给校长写了一封信,得到的回答却是:“我很赞同你的想法,我们是应该去春游,尤其是你们要多走到阳光下,多亲近大自然。但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我们学校不能每年都组织全校同学春游和秋游。”该校校长就诉说了自己承担着要向教育部门报批的压力。 二是事故之后的粗暴问责,政府部门尽快切割责任,希望息事宁人。对于春游事故,当然要追究责任,但却不应该胡乱问责,在笔者看来,不应该追究学校“擅自”组织学生春游的责任,学校组织学生春游并没有错,也有自主组织的权利,而应该就事论事,根据事故的原因,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是学校找了没有运营资质的客车服务公司,还是车辆超载、超速,或者是因其他社会车辆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前者,需要学校承担责任,后者则是客车服务公司和其他社会车辆的责任。 如果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把责任推给学校——要是不组织春游,就不会就事故了——那么,还有多少学校会组织春游呢?这是鼓励学校面对压力开展正常的教学活动,还是为免责,什么都不愿意做呢?调查显示,这起车祸事故的基本原因是,最终因大巴行驶速度快酿成事故,这显然主要是司机的责任,而不是学校校长的责任。 在春游事故第一时间,采取控制校长的措施,或可一定程度平息家长的愤怒情绪,但这种问责方式,是极为粗暴的,我国中小学,已有不少对学生进行圈养教育,这背后的原因就是在粗暴的问责方式下,越来越多的校长选择不作为的方式,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担心出事故,现在各地已经有很多学校取消春游、秋游。 其实,在现代社会,考虑到安全责任风险,已有完备的保险体系。德国幼儿园可以让孩子大胆地在幼儿园里做貌似很危险的活动,是因为学校认为只有让孩子探索尝试,才会提高安全意识,反而减少危险,同时如果万一出事故,会有保险公司理赔。我国中小学应该为学生投放人身安全意外保险,万一事故发生,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而不像现在,一旦发生事故,就由校方承担责任,民办学校就由学校举办者承担,而公办学校还有政府这一靠山。另外,对于春游车祸的处理,适宜就事论事,而不应该上纲上线,把本属民事问题,上升为刑事案件,追究校长的刑事责任。 这起车祸发生在民办学校,当地政府的处理,更体现快速切割责任的思维,其实,不管公办校,还是民办校,教育主管部门都要做好服务,要以事实为依据公正处理,而不是因对方是民办,就加重处罚。 三是舆论不理性的煽风点火,把责任都推给学校,让学校不堪重负。不少媒体也在事故发生后呼吁春游不要因噎废食,可是,却对当地政府及时控制校长,追问学校的安全管理责任而叫好,认为只要按规定报批,落实好每个安全细节,春游是可以做到安全,让孩子们毫无安全隐患的上路的。这种治理逻辑正让春游走到他们期望的反面。 春游的问题,不是安全审批的问题,而是依法治校、理清责任的问题,在依法治校的环境中,政府、学校、校长、教师的权责是十分清晰的,学校不是无限责任主体,如果只要事故发生,政府部门就责怪学校在添麻烦,舆论也把大棒挥向学校,就要学校承担全责,那么,学校宁愿取消活动。——要知道,谁也无法担保百分之百不出事故。此前,针对学生想春游的新闻,当时舆论曾呼吁让学生走出校园,走进大自然,给学生亲近生活的生活教育,而再看眼下这起车祸事件,该校的校长显得多么“英明”。对海南这所学校的校长,大家会幸灾乐祸地说,谁叫你组织春游! 如果这种做事者被责难,出事之后被幸灾乐祸的风气蔓延,大家都会作茧自缚。校园安全事故,已经让教育部门、学校胆战心惊,很多该进行的教育教学活动都被取消了,越来越多的学校对学生实行“圈养教育”——把学生关起来,总不会出事吧。 四是家长和学校间因事故激发矛盾。学校组织春游,本来应开开心心,却发生车祸造成学生伤亡,令人悲痛。家长的情绪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需要注意的是,是尽快不择手段平息家长的情绪,还是从长远构建良好的家校关系?处理了校长,赔了钱,貌似受害家长的权益得到了维护,但学校的权利、教师的权利、其他家长和学生今后的权利,谁来维护? 更合理的方式是,是在学校里建立家长委员会,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学校应就组织春游、秋游活动,听取家长的意见,并就租用车辆、保障出行安全的每个环节接受家长的监督,如果事先听取家长意见,且家长参与监督,可让学校的活动得到家长的理解,也可完善安全管理的细节,而不是出事故之后,所有家长都愤怒地追问校方。 我国教育部早已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家长委员会,推进学校民主管理,这才是解决类似春游等学校教育、管理问题的根本机制。只有依法治校、民主管理,而不是行政治校、粗暴问责,才能让学校有正常的办学环境,孩子们享有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而不是办学越来越扭曲,最终演变为孩子们被关在学校、教室里。 拯救春游的,不是强化行政审批,而是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的民主管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建立起政府、学校、社会权责明晰的管理体系。尤其是政府,应做好服务,为春游安全护航,而不是严控、严打,希望这次事故的发生,能提醒各校在组织学生春游、秋游时记住血的教训,注意安全,完善安全管理、教育的每个细节,但切不可演变为没有学校再敢组织学生春游、秋游。 (作者:熊丙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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