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江西频道11月22日电 本网从相关部门获悉,《江西省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若干规定》正式下发。根据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在义务教育阶段分设重点校和非重点校;小学一至三年级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初中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90分钟。 从2014年秋季新学年开始,任何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都不得举行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考试或变相考试,不得擅自附加条件作为选拨新生入学的依据。学校非正常跨区域招生比例高于10%的,要在2年内减少到10%以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在义务教育阶段分设重点校和非重点校,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以各种名目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小学一至三年级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可布置一些适合小学生特点的体验式作业。小学其他年级要将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90分钟。学校和教师不准向学生推荐、推销或变相推荐、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小学一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从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统一考试外,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统考。每门课每学期测试不超过2次。考试内容严禁超出课程标准。教育质量监测不公布学生排名。学校和教师不得在课余时间、寒暑假、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公办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举办“占坑班”及校外文化课补习。 |
[发布者:yez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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