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中小学寒假违规补课 内蒙古:追究领导责任 沈阳:曝光典型案例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近日下发通知,寒假期间严禁各中小学校组织集体补课、有偿补课,同时要求学校坚决制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和开办、推荐课外辅导班、在课外辅导班授课的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隐瞒不报的要追究学校主要领导责任。 自治区教育厅还要求各中小学校教师要合理安排假期作业,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确保学生有自主安排活动的时间,并且要进一步丰富作业的形式,鼓励引导学生利用假期积极参加身心健康的体育文艺和社会实践活动。同时,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全面做好寒假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工作,对学校用电、取暖、危房、防火疏散通道、用车等可能危及师生安全的设施和环节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决不允许留有死角。 此外,教育厅还要求各中小学校要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要求学生家长及时了解和引导学生在寒假期间的学习生活安排,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指导家长合理安排子女寒假活动,引导学生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增强自理能力,提升孝亲敬老、服务家庭的意识。 本报沈阳1月10日讯(记者 刘玉)记者从今天召开的沈阳市教育纠风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寒假期间沈阳重点部署治理学校及在职教师违规补课专项行动,全面实施责任追究制,对违规补课的学校及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在社会媒体曝光典型案例。 今年寒假,沈阳市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利用寒假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在职教师推荐学生去社会办学机构上课、在职教师参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或其他个人组织的面向中小学生的有偿补课、举办各种形式有偿培训等行为都在禁止之列。 沈阳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认真履行职责,结合实际开展治理乱补课专项行动,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对乱办班、乱补课等行为及时查处,严肃处理违规学校。对于学校利用寒假组织集体补课行为的,一经查实,给予学校通报批评、取消市级荣誉或三年内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责成主管部门免去主要负责人职务。对于教师违反规定组织或参与校外补课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甚至取消教师资格。 (中国教育报 刘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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