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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提醒:毕业生报到勿忘签合同存档案落户籍
来源:天津网
发布时间:2010-08-15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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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提醒:毕业生报到勿忘签合同存档案落户籍

资料图片劳动合同法:变更劳动合同不能损害劳动者权利

进入8月,很多毕业生已经开始了职场生涯。专家提醒毕业生,在走出校园、进入职场的关键时刻,应注意与合同、档案、户籍等相关的问题。

尽快报到签订合同

目前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应在就业报到证规定的期限内,凭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报到证原件到就业单位报到。需要注意的是,除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外,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后,应在一个月内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或聘用合同,双方可以依法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入合同期限内。

专家提醒,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不同。就业协议仅仅是确立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而劳动合同更进一步确立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千万不要认为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就万事大吉,应注意报到后及时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深度了解合同条款

“对于人才派遣,建议毕业生要多了解。”专家介绍说,人才派遣是指由人才派遣机构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进行劳务,而劳动合同关系则存在于人才派遣机构与劳动者之间,派遣机构负责劳动者的管理、薪资、劳动合同等。 “由于并不属于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劳动者可能会发现在某些福利待遇上与正式员工有所差异。”专家建议如果应届毕业生需要落实单位,最好先对劳务派遣的方式做充分理解后再选择。如果确实要选择人才派遣方式,要选择正规、合法且有品牌和影响力的人才派遣机构。

在签订劳动合同方面,专家提醒,不同的人才派遣有不同的合作方式,以薪水发放为例,有的是用人单位直接发放,有的是人才派遣机构发放;购买各种的保险也存在类似情况。因此,毕业生在签订合同前要看清楚细则。

尽早落实档案户籍

由于目前大多数高校不再延期保存毕业生档案,因此毕业生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如果该用人单位有接转档案的权限,要尽快按单位人事部门要求,将档案存放在本单位;如果用人单位属民营、外企等没有人事档案接转权限的,则要按单位要求将档案存放在指定人才服务机构;如果用人单位未对档案作出明确规定,一定要将档案存放在有影响力的人才服务中心,而不要将其存在自己家里,更不能私自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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