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国庆)9月30日,自贡市大安区召开新闻通气会,就9月11日群众举报的阳光贝贝幼稚园向幼儿提供“疑似变质食品”的调查处理情况进行了通报。有关部门的食品检测结果表明,该园有8个批次食品不合格,大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给予阳光贝贝幼稚园行政处罚,并责令该园全面整改;该园园长曹某某不再担任幼儿园园长,该园也不再继续办学。 9月11日,幼儿家长在阳光贝贝幼稚园食品保管室发现八宝米、绿豆等生霉长虫,随即向相关单位电话投诉。该园给幼儿食用“工业盐”、“毒大米”、“馊面条”等说法在家长中迅速扩散。事发后,当地卫生、教育、药监等部门工作人员对现场食品进行封存、抽样和送检,对该园的全体在读、在册幼儿进行专项体检,并依法展开调查。 19个批次食品被送往自贡市疾病控制中心检测,其检测结果为:13个批次合格(其中5个熟食品均为合格),红米、府川香醋、八宝粥〈生〉、花生仁、绿豆、糯米6个批次食品原料感官不合格;旭旺牌料酒和蓉沙类食品因超过保质期,直接判定为不合格。此外,对标识为“加碘食用盐”的大包装盐,经国家轻工业井矿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验,“质量指标不符合加碘精制食用盐规定,但符合未加碘精制食用盐规定。” 参加专项体检的450名幼儿,绝大多数指标正常,经医生诊断门诊54人次,其中取药治疗27人、住院治疗6人。从幼儿体检情况和患病幼儿临床症状看,未出现进食变质食品后短时间内集体性呕吐、腹泻等急性胃肠道反应。省卫生厅专家组根据体检结果和幼儿临床资料会研后,作出综合性结论意见:“霉变食品原料、未加碘食用盐与所检儿童异常临床资料无关。” 鉴于阳光贝贝幼稚园在食品安全、幼儿保健卫生等方面存在管理问题,经政府协调,双方自愿,阳光贝贝幼稚园不再继续办学,其场地和资产租赁给另外一家办学机构,创办“自贡市大安区科迪城袋鼠妈妈仁和幼儿园”。 此外,大安区纪委、区监察局决定对区教育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8名责任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等党纪政纪处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有关人员实施问责。 新闻回顾: 传自贡一幼儿园长期给幼儿食用变质食物 记者接到网友爆料称,自贡市大安区阳光贝贝幼稚园给小朋友吃“毒大米”、“馊面条”。记者赶到现场已是深夜10时,家长们把阳光贝贝幼儿园围了个水泄不通,据围观群众称该幼儿园长期给孩子吃发霉变质的“毒大米”、“馊面条”,导致孩子经常莫名的肚子疼和拉肚子、不吃饭等症状,但到医院又查不出原因,一位家长无意中发现这些变质食物,就用手机拍了照片>>> 正文已结束,您可以按alt+4进行评论(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发布者:yezi] | ||
相关阅读:
·自贡幼儿园现霉米臭面续:园长撤职幼儿园关门
·拍跨栏照4龄童右手摔十级伤残 幼儿园被判赔6万
·家长吐槽作业错漏多:一年级有生字幼儿园时没
·广东英德一幼儿园3岁女童被忘校车内闷死
·民办幼儿园老师工资低辞职率高 称待遇不如保姆
|